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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纪律“紧箍咒”,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来源:           时间:2016/08/12


  区纪委切实担起监督责任,多措并举,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推进。

  提前督促提醒教育。在换届工作开始前,通过印送换届纪律提醒卡,向17名派驻(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发放了《换届纪律提醒函》等方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负责换届工作人员以及几大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谈心谈话。同时,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与四大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使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信件,手机短信和区纪委“12388”、区委组织部“12380”电话“四位一体”举报信息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换届期间,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来人来访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专人负责,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做到当日汇总、当日报告,重大、敏感性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快速核查问题线索。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共同进行逐件梳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举报的内容、性质,及时提出办理建议。对上级转办、领导批办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重点查办,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一律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严肃督查问责曝光。由区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出)纪检机构干部组成换届风气巡回督察组,深入各街道、机关部门和社区,围绕压实责任、查找问题线索、加强教育、监督查处等方面开展换届纪律专项督察,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严格落实“九严禁”的纪律要求,对触碰换届纪律的人和事,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10种行为,同时对履职不利,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进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将及时通报或曝光,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举报件办理完毕后,按照“谁审批办理、谁审批办结”的原则,履行办结手续。对有关单位报来的举报核查情况报告,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严格审批把关,提出审理意见,由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结。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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