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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纪委区监委召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

来源:           时间:2018/11/02


2018年11月1日,碑林区纪委区监委在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派出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各室(部)负责同志,张家村街道太白社区党委书记、纪检委员,文艺路街道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丁康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吕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新海要求,各街道党工委和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试点。要深刻领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及时解决好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项试点工作任务。二是要明确职能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各派出纪工委监察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细化落实举措,通过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和设立社区监察员,实现将区纪委区监委的职能向街道延伸、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的职能向社区延伸,彻底消除末梢监督盲区,打通监督工作“最后一米”,实现对全区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三是要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履职尽责。社区监察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努力成为基层工作的监督员、廉政文化的宣传员、问题线索的情报员、遵纪守法的示范员。此外,吕新海在讲话中还就做好年底前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提高查办效率;三是要严把责任关,始终贯穿从严更严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王兴宁同志在西安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达提纲》和《卢力群同志在全市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宣读了《碑林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职责》和《关于在全区设立社区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区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和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街道和社区的四名同志就贯彻落实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和执纪审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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