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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五抓”并举整治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来源: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31


 碑林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行”,对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政策执行、工作推进、问题解决等环节,实行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紧抓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召开部署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层层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职能部门开展督导指导91次,发现问题88个,推动整改问题88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4件,办结152件;约谈单位336个,处理324人,按阶段压茬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紧抓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在常态化开展“室+组”联动明察暗访的基础上,紧盯整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7月下旬,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到区城管局、交警碑林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等单位重点调研督导。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通过强监督促进强监管、强整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紧抓查办力度,释放从严信号。对照整治任务对今年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深入摸排,建立线索台账,共排查出问题线索23件,立案9件。同时,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公共资源领域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人。

 紧抓区情实际,落实具体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全市8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删除碑林区不涉及的河道非法采砂、秦岭峪口管理2项任务,共提出6项整治任务;并结合区级部门职责任务,在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中增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区住建局,在房屋征收拆迁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中增加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和区住建局,在户外广告审批、牌匾标识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中增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任务更加贴合区情实际、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务实。

 紧抓综合施策,统筹协同推进。统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工作,同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协同开展。同时,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把“改”字贯穿整治全程,先后新建、完善制度19项,力争从根源上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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