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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67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29


202012月以来,碑林区对67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将有关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2009年至2011年,时任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杨锋利同志在当事人减刑工作中存在监督不力、业务不精、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6月,给予杨锋利同志提醒谈话。

2.2009年至2011年,区检察院干部杨建林同志,在当事人减刑工作中存在监督不力、业务不精、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6月,杨建林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3.2009年至2011年,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部卓为良同志,在当事人减刑工作中存在监督不力、业务不精、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6月,给予卓为良同志诫勉谈话。

4.20129月至20174月,张家村街道军工社区存在有人利用虚假创业事项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造成贴息损失的情况。侯超同志作为原张家村街道军工社区书记、主任,未正确履行责任,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不严,在申请虚假贷款事项资料上签字审批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构成违纪。202111月,给予侯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2年至2017年,区人社局工作人员郝宽同志在小额贷款复审过程中,未核实资料真实性、未实地考察创业项目便将虚假资料提供给贷款银行,造成经济损失。20218月,给予郝宽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2012年至2017年,时任区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安渊博同志在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审批中监督把关不严,未安排人员实地考察项目便在虚假资料上签字审批。20218月,给予安渊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2014年,张家村街道太白社区工作人员在办理申请个人创业小额担保免息贷款初审工作中未核实资料,造成贴息损失。时任太白社区书记、主任童王勇同志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8月,给予童王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至2017年,柏树林街道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赵婵同志作为时任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012月,赵婵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9.2014年至2017年,柏树林街道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陈红同志作为原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出纳,对上述问题负有一定的责任。202012月,给予陈红同志批评教育。

10.2014年至2017年,柏树林街道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田明同志作为原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一定的责任。202112月,给予田明同志批评教育。

11.2014年至2017年,柏树林街道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肖军同志作为原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会计,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2012月,肖军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12.2015年至2021年,张家村街道黄西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主任、黄西兴隆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万力同志,存在违规超额收取居民户、商户的电费,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6月,给予万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3.20165月,区法院民三庭四级高级法官刘淑芳同志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履职不力,致使相关案件超审限长期未结案,其对此负有一定责任。20214月,给予刘淑芳同志提醒谈话。

14.20162017年,区法院法官郑浩学同志未主动回避和制止举报人向其妻子咨询相关案件,造成不良影响。20215月,给予郑浩学同志提醒谈话。

15.2016年至2017年,时任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婧同志,在对西安小百合艺术培训学校年审工作中,不实不细。20218月,刘婧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16.20162017年,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李涛同志在组织核查期间,隐瞒了他和崔某在2009年的案件中是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代理人的关系。20215月,给予李涛同志批评教育。

17.2016年至2018年,时任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员张昀同志存在未及时办理入矫程序,造成工作档案不健全的问题。20218月,给予张昀同志批评教育。

18.2016年至2018年,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工作人员梁永明同志未认真履行管理公务加油卡的职责。20215月,给予梁永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9.2016年至2019年,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油卡被私人使用的问题。时任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樊鑫同志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5月,给予樊鑫同志批评教育。

20.2016年至2019年,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油卡被私人使用的问题。时任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雷飞同志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5月,给予雷飞同志批评教育。

21.2016年至2019年,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油卡被私人使用的问题。时任长乐坊街办党工委书记赵永强同志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5月,给予赵永强同志告诫约谈。

22.2016年至2021年,西安小百合艺术培训中心存在非法加盟,违规使用办学许可证的问题。区教育局职成科干部董晨伟同志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及投诉处理工作,对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19月,给予董晨伟同志警告处分。

23.201812月,时任区法院执行局执二庭执行员李媛同志在宣布拘留、提审期间,对现场人员管理不严,导致张某某拘留、提审情况被申请执行人拍照并发到微信群内,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215月,李媛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24.201910月,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庭庭长马西来同志落实程序规定不严格,未及时将回避情况通知当事人;在调查取证时违反相关规定。20211月,马西来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25.201910月,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刘美同志工作不够严谨、责任心不强,给当事人造成了误解;在接待当事人时言行失范。20211月,刘美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26.2019年,区城管局太乙路执法中队四级主任科员杨龙同志在执法管理工作中督促检查不力。20211月,给予杨龙同志提醒谈话。

27.2019年至2021年,东二环老客站酒店门口长期存在机动车乱放,影响群众出行的问题。区城管局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执法监督员田磊坦同志未正确履行职责,以罚代管消极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20219月,给予田磊坦同志警告处分。

28.2019年至2021年,东二环老客站酒店门口长期存在机动车乱,放影响群众出行的问题。区城管局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执法监督员陈永利同志未正确履行职责,以罚代管消极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20219月,给予陈永利同志警告处分。

29.2020年,区检察院干警阮莉蓉同志在杨某某、张某某的案卡填录过程中,作风不严谨,存在迟填的情况。20215月,给予阮莉蓉同志提醒谈话。

30.20205月,太乙路中学总务处副主任张宏社同志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导致学校出现公车私用的情况。20211月,给予张宏社同志批评教育。

31.20207月,太乙路街道铁安一街南口长期存在无证商贩摆摊设点的问题。殷若飞同志作为区城管局太乙路执法中队队长,督促检查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一定领导责任。20211月,给予殷若飞同志批评教育。

32.20207月至12月,区城管局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执法监督员于慧春同志作为负责铁安一街南口巡查执法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巡查力度不够,致使铁安一街南口长期存在无证商贩摆摊设点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3月,给予于慧春同志警告处分。

33.20207月至12月,区城管局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执法监督员高袁同志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巡查力度不够,致使铁安一街南口长期存在无证商贩摆摊设点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3月,给予高袁同志警告处分。

34.20207月至12月,区城管局太乙路街道执法中队执法监督员蔡云伊同志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巡查力度不够,致使铁安一街南口长期存在无证商贩摆摊设点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3月,给予蔡云伊同志警告处分。

35.20208月,太乙路海联小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设垃圾随意堆积。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负责人李承林同志作为碑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负责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主动性和大局观不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11月,给予李承林同志批评教育。

36.20209月以来,卧龙巷架空线缆一直未完成清理。区住建局征收办主任许睿同志作为碑林区架空线缆落地工作的负责人,统筹协调不到位,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11月,给予许睿同志批评教育。

37.20209月以来,卧龙巷架空线缆一直未完成清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直属二中队队长董攀博同志作为区城管执法局背街小巷清理废弃通信线缆负责人,未及时督促检查,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11月,给予董攀博同志批评教育。

38.20209月,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王伟同志作为碑林区线缆落地工程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具体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卧龙巷线缆落地工作未落实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其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职务违法。20212月,给予王伟同志警告处分。

39.20209月至12月,西安市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干部张家琪同志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对卧龙巷线缆清理施工现场督导检查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13月,给予张家琪同志警告处分。

40.202010月,区城管执法一中队队员胡晓明同志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202012月,给予胡晓明同志批评教育。

41.202010月,南院门街道办事处治污减霾办专职网格员祝军同志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上报情况时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20213月,给予祝军同志警告处分。

42.202012月,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工作人员陈卫刚同志作为碑林区老旧小区改造一线管理人员,在海联小区改造项目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标准不高,现场管理不严,检查督促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其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职务违法。20212月,给予陈卫刚同志警告处分。

43.202012月以来,区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许睿同志,未能发现朱雀大街线缆敷设的管沟存在的问题,致使该项目多次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贻误了工作进度。20218月,给予许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4.2020年至2021年,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呼延景华同志在执行期间,与案件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20215月,给予呼延景华同志提醒谈话。

45.2021年初,区城管局文艺路街道执法中队队员贺俊同志在处理测绘西路瓦窑小区门口流动摊贩长期占道经营问题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造成不良影响。20214月,给予贺俊同志警告处分。

46.2021年初,区城管局文艺路街道执法中队队员赵少可同志在处理测绘西路瓦窑小区门口流动摊贩长期占道经营问题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造成不良影响。20214月,给予赵少可同志警告处分。

47.2021年,区检察院一级科员牛思源同志将主送机关称谓填错,造成不良影响。20215月,给予牛思源同志提醒谈话。

48.2021年,区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王潇同志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西安小百合艺术培训中心违规使用办学许可证。20217月,给予王潇同志提醒谈话。

49.20212月,柏树林街道建南社区委员程雪梅同志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重点工作不够重视,致使负责的区域内出现人员燃放烟花爆竹问题。20216月,给予程雪梅同志警告处分。

50.20212月,柏树林街道马厂子社区马厂子45号院院长李栓同志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重点工作不够重视,致使该院落出现人员燃放烟花爆竹问题。20216月,给予李栓同志警告处分。

51.20215月至6月,区住建局党委委员魏西昌同志作为线缆落地工程分管领导,统筹协调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沟道整改问题。20215月,给予魏西昌同志提醒谈话。

52.20215月,柏树林街道东仓门便民蔬菜早市存在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管控不到位的问题。白刚同志作为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履职不力,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15月,给予白刚同志批评教育。

53.20215月,柏树林街道东仓门便民蔬菜早市存在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何勇同志作为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市治理工作的副主任,履职不力,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5月,给予何勇同志告诫约谈。

54.20215月,柏树林街道东仓门便民蔬菜早市存在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曹剑同志作为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副科长,履职不力,对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19月,曹剑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55.20215月,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蒋艺华同志在接受电话询问案情时将电话放在一边,使当事人感到不满,造成不良影响。20215月,给予蒋艺华同志提醒谈话。

56.20216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艺路市场监督管理一级主任科员麦俊杰同志对待群众言行失当,造成不良影响。20217月,给予麦俊杰同志警告处分。

57.20217月,长安路街道南关社区副主任景君林同志违反工作纪律。20219月,给予景君林同志批评教育。

58.20217月,长安路街道南关社区委员张维娜同志违反工作纪律。20219月,给予张维娜同志批评教育。

59.20218月,长安路街道永宁社区工作人员刘梦钰同志在与群众沟通中,言行失当,造成不良影响。20219月,给予刘梦钰同志批评教育。

60.202111月,长乐坊街道八仙庵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周文婷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八仙庵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周文婷同志提醒谈话。

61.202111月,长乐坊街道兴庆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姚亚梅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兴庆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姚亚梅同志提醒谈话。

62.202111月,长乐坊街道环东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牛兰兰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环东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牛兰兰同志提醒谈话。

63.202111月,长乐坊街道长乐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杨新会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长乐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杨新会同志提醒谈话。

64.202111月,长乐坊街道金花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赵阳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金花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赵阳同志提醒谈话。

65.202111月,长乐坊街道孟家巷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李晓转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孟家巷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李晓转同志提醒谈话。

66.202111月,长乐坊街道更新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佘丽达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更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佘丽达同志提醒谈话。

67.202111月,长乐坊街道伞塔社区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进出随意等问题。车斌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伞塔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202111月,给予车斌同志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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