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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8/10/1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18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工商联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工商联党组书记、主席徐龙珠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工商联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定细化方案。为更好地做好整改工作,区工商联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6类问题分解细化为13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目前,已完成34项。

  (三)狠抓督查落实。为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区工商联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落实,确保效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坚持边整边改。巡察整改以来提醒谈话3人。

  (四)建立长效机制。区工商联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标本兼治,织密制度笼子,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目前,制定了9项制度规定,其中新制定6项制度,修改完善3项制度。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总体谋划不够,缺乏系统深入研究”的问题。

  (1)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行业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创新还不足,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完善、坚持《碑林区工商联党组学习制度》,以政治理论学习为指引,经济形势学习为重点,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结合党组成员自觉学习,每年不少于16次。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对照党的宗旨,检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经受各种考验的能力强不强;对照形势任务,检查思想观念是否僵化保守,完成工作目标的信心足不足;对照岗位职责,检查工作的本领和技能是否扎实,胜任岗位的本事过不过硬。 三是建立健全研学机制。建立《碑林区工商联研学考察办法》,每年组织2次会员企业、基层商会研学考察活动,到兄弟区县、对标城市、发达地区学习取经,开拓视野,扩展思路。

  (2)关于“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党的建设等议题缺少有力的贯彻措施,内容也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碑林区工商联“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经过分析讨论研判,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策,一事一议,一会一纪要。二是完善《碑林区工商联党组议事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集体智慧,确保对重大事项的科学、正确决策,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水平。

  2.关于“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引导不够有力”,“在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政策宣传还不到位,手段还不够丰富,有效覆盖不够全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还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结合每年一次的执委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中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凝心聚力。二是贴近实际组织培训。紧扣民营企业特点和需求,每年举办2-3次“民营企业大讲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和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选送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各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参政议政水平,以及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三是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落实《关于邀请优秀企业家列席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的实施办法》《碑林区企业家圆桌座谈会制度》,邀请会员企业代表参加区全委会等会议,安排优秀会员企业在区政协常委会做建设性发言。鼓励、引导会员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年末提交3-5篇高质量提案议案,提升工商联工作整体水平。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9·8首届西安企业家节的相关内容,感受大西安对企业家的关怀。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的不紧,力度不够”问题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认识还不够,协助配合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能动作用发挥还不够不充分,会议记录中少有谋划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举措”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完善《碑林区工商联党建工作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内容、要求,党组加强党建理论学习,定期研究工商联党建工作、非公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进展,做到研究有内容,研究有记录,工作有落实。二是做好非公党建引导。强化非公党建兼职副书记与区委组织部、区非公党建办公室联系沟通,协同研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协助挖掘、推荐优秀会员企业家及个人加入党组织。抓好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党性教育和提升,引导并鼓励会员企业建立党建组织,协助企业选好配好党组织带头人。

  (2)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抓机关党建缺乏创新动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碑林区工商联党建工作制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副职领导具体抓,党务干部抓落实,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是丰富党建活动载体。组织“重走红色圣地、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会员企业撰写“梁家河”参观学习心得体会,凝心聚力,激发企业家创新发展的激情与活力,并汇总编印了《坚定信念 创新发展 碑林区工商联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专刊》,在《西安日报》刊发了“碑林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纪实专版”。组织党员干部参加2018年度党员在线考试,增强意识,锤炼党性。严格落实“社区工作日”要求,开展讲党课、慰问党员等活动。同时,联合爱心企业家为辖区一线工作人员送清凉,送关怀;组织了“碑林区企业家助力扶贫攻坚献爱心”“法律援助助力扶贫攻坚走进东邓村”活动。

  (3)关于“党组会、支委会、办公会相互替代,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碑林区工商联会议记录、纪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按照“一会一本”的要求,分类、按规定,认真做好党组会、支部会、办公会等各类会议记录。同时,规范会议记录格式、详尽会议记录内容,会议参加人有签名。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坚持‘三会一课’不经常。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历年有雷同,相互批评少有‘辣味’,会议未记录批评资料,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完善修订《碑林区工商联“三会一课”制度》,按季度严格落实。采取主要领导讲党课,班子成员开展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科学化、规范化落实。二是严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范党支部决策、议事制度,做到大事共同决策,小事相互通气,解决问题齐心协力,批评与自我批评脸红、出汗,记录全面完善,总结务实到位。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到位,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偏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落实《碑林区工商联党组议事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建立《碑林区工商联末位发言制度》。进一步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3)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实本》记录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党员意识比较淡薄,不能够按月及时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干部工作标准。严格执行《碑林区工商联会议记录、纪要管理制度》,并派专人到区机关党工委学习取经,知悉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标准,并经常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实。二是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组织党员干部重学《党章》,特别是党员义务部分的强调教育。支部统一核准党员干部个人《中国共产党党费证》登记情况,按月公布党费缴纳清单。加强党务干部教育监督,确保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上报区机关党工委。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履行主责意识不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廉政教育方式粗放,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中未体现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并完善《碑林区工商联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完善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规范,内容全面。按要求客观全面完成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二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党组成员参加“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展”,党员干部参加纪律教育宣传月测试。通过在形式上采取观看反腐光碟、听反腐报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纪等途径开展廉政教育;在方式上增加参与性,引导党员干部换位思考,从而提高监督面,增强监督效果;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工商联工作,做到针对性、时效性、前瞻性、灵活性的良好结合。做好活动资料留存。

  (2)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和经济发展的认识存在偏差,连续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内容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紧密围绕中省市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要求,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条例,针对本单位新近出现的矛头性问题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自律,勤勉廉政。认真全面梳理工作内容,扎实做好工作总结,杜绝雷同现象。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倾向”的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担当不足“不敢为”,服务非公企业主动性不强,联系服务企业缺少平台和抓手,帮助协调解决非公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方法不多,导致非公企业经济人士认为工商联领导班子“清而不亲”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畅通政商正常交往的途径。建立《碑林区区级领导企业家接待日制度》,健全并坚持《碑林区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拓宽并畅通政商对话渠道,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坏境。二是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机制和环境。按照《亲商助企》工作要求,常态化坚持每月2次的走访沟通;坚持走访会员企业、组织企业互访,及时了解企业所需,搭建企业资源共享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更有效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更加“亲”起来。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碑林区工商联(总商会)职能工作部2018年度工作方案》、《碑林区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流值班工作制度》实施,调动会员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按月组织企业互动等活动,延伸工商联工作触角,增强会员企业策划实施政企活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按照市委要求,策划组织了“碑林区9.8企业家节”活动,表彰了30名优秀企业家,营造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从严要求监管不够,仍然存在财务原始凭证记载不合规,违反财务制度事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报账员培训。与区财政局对接,加强沟通交流,并与专管员加强联络,随时掌握最新财务报账工作要求。同时,做好传帮带。二是严格财务监管。修订完善《碑林区工商联财务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金往来的核算和管理,严格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原始凭证,确保经费使用安全。

  三、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委巡察办的帮助指导下,在区工商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还有一些整改领域的深层次问题需持之以恒加以解决,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长期整改。区工商联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按照时间阶段有序推进,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统筹兼顾,搞好工作结合。将后续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以整改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果推动工商联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做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加强反腐警示教育,把廉政文化融入学习、教育、工作、生活之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净化区工商联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29-89625219

  传   真:029-89625219

  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工商联

  邮政编码:710002

  电子邮箱:gsldang@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工商联党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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