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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碑林区委第四轮巡察3个巡察组开始进驻有关部门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7/13


近日,十三届碑林区委第四轮巡察3个巡察组开始进驻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从巡察组进驻之日至9月下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对扶贫领域进行专项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防办党组、东关南街街道党工委进行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盯住关键少数,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巡察将紧密结合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等黄金发展机遇期的大好形势,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打造碑林铁军形象,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政治巡察要求,重点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当好“五星级服务员”和“店小二”,努力为“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巡察组受理反映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组将严格依规依纪,通过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点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期间,碑林区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统一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各巡察组驻地、邮政信箱及固定电话号码见各单位巡察公告。

●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扶贫领域、区民政局党组

值班电话:13347426392

电子邮箱: qwxcz1@beilin.gov.cn

巡察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609室

●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扫黑除恶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党组

值班电话:13347416131

电子邮箱:qwxcz2@beilin.gov.cn

巡察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504室

●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人防办党组、东关南街街道党工委

值班电话:17392951676

电子邮箱:qwxcz3@beilin.gov.cn

巡察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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