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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9/02/1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1日至9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司法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区委巡察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体现了对区司法局党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局党组认真研判、扎实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思想高度重视。11月14日反馈巡察情况后,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学习研究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逐句地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11月18日,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原文印发至下属各基层党组织,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全面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王秉宏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全局整改工作进行安排。

  (三)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征求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全程参与了整改方案的制定,认真梳理问题,分解出四大项39条整改事项。在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每个问题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

  (四)严格责任落实。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12月7日上报《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12月10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销号式管理。12月25日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抓好巩固提高。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

  (1)关于“工作安于现状、缺乏创新、按部就班,推进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不紧密,工作中重传达轻落实、重安排轻督导现象时有发生,到基层走访调研不够扎实,掌握情况不够准确,面上督导多,跟踪问效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中省市业务培训,重视工作创新,提高工作能力,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了司法部工作例会、司法部厅局长会议、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会共4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法律援助培训班2次。二是《碑林区司法局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规定》,制作督办单,分别对基层科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科12.4宪法宣传活动进行督办。三是开展干部包抓社区基层调研活动,全局干部分成三组,深入社区走访,认真填写反馈单。

  (2)关于“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落实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制作了需完善修订制度清单,明确责任科室,确定完成时限。二是整改期间修订完善制度13项,梳理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编制《碑林区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

  (3)关于“各类会议不能按照制度要求召开,会议记录随意性大、缺项漏项、要素不全,不能反映会议全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碑林区司法局会议制度》,严格会议程序,做到会议准备工作充分。二是制作会议记录分工表,将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和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工作指定秦玫芳负责;局务会、机关支部会议记录指定蔡杨负责,做到记录全面,要素齐全。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归档工作,由档案专干负责会议记录的保存、借阅。

  2. 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4)关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深入、领会不深刻、宣传不到位,‘党领导一切’的原则贯彻不够彻底;存在以行政管理代替党的领导,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 “四个意识”,已组织学习8次。二是将党建工作会议和局务会明确区分,分别由专人负责,做到记录完整、全面。三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员大会,党员活动记录规范,2018年12月开展了“提高廉洁意识严守政治规矩”主题党日,2019年1月进行了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王秉宏讲了一节《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党课。

  (5)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抓的不紧,打造铁军意识不强,议事职能弱化,党组的整体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对本单位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重要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方法研究不深,高标准、高效率推动工作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局党组班子团结奋斗的十条规定》、《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实施办法》和《碑林区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决策形式、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二是举办了2018年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全区8个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社区司法专干参加培训,并实地观摩西安市长安区社区矫正中心;12月举办了法律援助律师典型案例撰写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三是充分利用“法治碑林”官方微博、“碑林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知识,展播“第二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动漫比赛”获奖作品,开展区司法局扫黑除恶暨争创平安鼎知识有奖问答,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开展。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党建短板明显”问题

  (6)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树立不牢,没有把党建工作纳入全盘考虑、统筹谋划,抓业务思考多、管得多,抓党建谋划少、抓的少,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同步推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碑林区司法局党组班子及成员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规定,党组成员担负起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总支要求各党支部做好2018年党建工作总结和书记述职工作。二是11月28日,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召开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任务。三是制作党建目标责任书,党总支与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签订。

  (7)关于“党总支对党支部指导力度不够,业务培训、指导帮建不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碑林区司法局党务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司法局党总支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指导,购买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各支部已于12月组织学习。二是完善《碑林区司法局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联系指导律师事务所支部,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和支部集体学习情况,促进律所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三是要求各支部充分利用每月“3+X”主题党日机会,增加特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局机关支部已将党建活动经费纳入局预算支出,保障党建活动开展,提高党员凝聚力。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质量标准不高”问题

  (8)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程序不规范,准备工作不完善,征求意见不充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教育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召开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征求前来窗口单位区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办事群众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深刻、有“辣味”,做到真批评、真整改。二是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每月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每半年进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党员集体学习参会签到制度,对因请假、外出缺席集体学习的党员进行补课,提升学习效果。

  (9)关于“会议议题学习文件多,研究事项少,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没有记录体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省市的组织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班子成员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察期间组织中心组学习7次,全体干部参加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集体学习、“3+X主题党日”等活动10次。二是2018年12月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不经常,程序不规范,落实标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碑林区司法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严格落实标准,科学运用评议结果。二是及时转发区委组织部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的文件,按照时限组织好11个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四风’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体现;工作作风不实,存在流于形式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我局《定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自查和干部作风排查整改活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对全体干部进行警示教育,12月29日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带领全体干部学习了《区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拒收礼金承诺书。二是完善《碑林区司法局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外出登记制度,加大在岗抽查情况,节假日前后进行纪律提醒。三是弘扬务实求真的作风,签订责任书,保障重要工作落实到位,12月我局召开扫黑除恶、平安创建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最新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司法行政系统近期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工作,与区公证处、8个司法所签订了责任书。四是坚持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落实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让群众少跑路;坚持“逢九必动”,路长带领干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填写工作日志。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特点认识不到位,分析研判、部署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党组会研究内容,12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及时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上报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组。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学习教育,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特点的认识,制定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组织领导。三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向机关党工委和区委组织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以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13)关于“抓廉政风险点意识不强,防控力度不足,对单位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认识不清楚、定位不准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贯彻学习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对我局容易发生权利滥用和腐败问题的财务岗位、业务审批岗位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二是完善《碑林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各环节严格把关,落实公务卡消费,减少现金支出。

  (14)关于“‘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有待加强,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措施不细,廉政宣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还不够牢固,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开展不经常,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未树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党组责任清单内容,党组成员执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定期学习纪委文件精神,以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件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二是局党总支组织开展了 “提高廉洁意识严守政治规矩”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筑牢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班子成员坚持与科室负责人、干部谈心谈话,关心关爱干部成长,听取工作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五)区委第二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学习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提出新要求,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工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能力。

  2.关于“从严加强党的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局党总支对各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定期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心和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3.关于“注重理论学习,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提升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最新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12月开展了 “提高廉洁意识严守政治规矩”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筑牢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4.关于“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党组责任清单内容,党组成员执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以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件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按时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抓党建工作报告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促发展

  (一)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区司法局党组坚持以整改促发展,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二)扎紧制度篱笆,健全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扎紧全局规章制度的篱笆,补短板、堵漏洞,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推进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强调规矩,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严明工作纪律,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好反面典型案例的“活教材”,努力营造干净担当、廉洁务实的干事氛围。

  (四)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全区“奋斗一三五、走在最前列”的奋斗目标,抓好整改成效巩固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来。通过问题的整改、工作的提升和作风的加强,注入新活力,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敢于担当,奋力追赶超越,为碑林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9625286;地址:碑林区南院门27号;电子邮箱:qsfj@beilin.gov.cn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党组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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