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 正文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3/2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区统计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阳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五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分工。对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碑统组发〔2020〕04号),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9类问题分解细化为18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9条,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于2020年6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了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目的。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查落实。坚持全面统筹,实现日常工作与整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对复杂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措施;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定期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全员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坚持每周向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书面报送巡察整改周报,截止目前共报送28期。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区统计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的笼子,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将统计局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9条,新建立制定8条,废除管理制度16条。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统计局党组制定实施的39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39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不到位。2018年6月区两办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后,区统计局党组没有召开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和研究,未落实涉及统计部门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统计违法举报工作管理制度》等重点工作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了《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部署,提高党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②依托党组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相关事宜,确保上级政令畅通、令行禁止。2020年度累计召开20余次党组会议,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③4月30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会议,深入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认真研究《碑林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统计违法举报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

2)关于“抓中心工作能力不强。面对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在推进和深化我区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更好地反映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事关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研究思考地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制定《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每月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稳步地推进统计发展的各项工作,把抓谋划与抓落实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助推新时代下统计的改革发展。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制定《2020年度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相应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每月组织2次(含专题研讨1次),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的时间应不少于12天或24次,参加集体学习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充分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局党组领导能力和水平。统筹发挥好统计调查、分析、监督三大职能作用。一是依据《西安市季度区(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紧跟市(区)季度和年度GDP统一核算方法改革,开展我区GDP测算和分析工作。二是完善《统计数据责任清单》,分专业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加强对各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并核实,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按照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焦点热点问题,开展“短、平、快”的实时监测分析,2020年初,紧盯疫情发展态势,持续深入分析疫情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即期和预期影响,各专业完成国家、省、市各项疫情监测问卷15余次,调研报告、分析、简析等共6篇。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的网络发布;编发月度简析、季度统计专报、年度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逐步提升统计分析和服务水平。四是自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区人普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普查方案要求,通过全区近5000余名“两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综合试点、普查宣传、清查摸底、短表登记、长表登记、比对复查等工作任务。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3)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局班子讨论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工作时,存在应议未议、党组书记先定调子和未执行‘末位发言’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会议决策等事项,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②建立《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讨论重大问题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截至目前,共召开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党组会议23次。

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2016年,局党组在对两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进行对调时,仅仅在会下进行了酝酿和沟通,没有上党组会进行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查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截至目前,共召开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党组会议23次。

3.政治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5)关于“推动统计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不多。学习党的理论创新和新的知识不全面、不系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足,在提升统计公信力、依法治统、从严治统等方面的新举措不多、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2020年度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和《2020年度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将每周三下午作为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考勤,规范,并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集中学习300余人次,学习研讨10次,干部个人自学100余学时。②加强依法治统。一是印发《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5月22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区聚焦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二是制定《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23家

6)关于“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效果不明显。部分党员对党的基础知识和《党章》学习不扎实,在谈话中对‘三会一课’、‘四风’、‘四个意识’和‘三重一大’等内容掌握的不够牢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2020年度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梳理党员应知应会、党建应知应会等内容,依托集中学习、支部大会以及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基础知识和《党章》的再学习,务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②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明确将每周三下午作为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考勤,规范,并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进行检查督导。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300余人次,学习研10余次,干部个人自学100余学时。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局党组抓党建工作的职能弱化

7)关于“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局党组抓党建力量弱,不能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2013年至2018年,局党组会没有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机关党建问题,结合区直机关党工委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碑林区统计局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8)关于“学习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没有制订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存在以支部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印发《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中心组集体学习20余次,召开党组书记专题学习报告会2次,中心组成员每人做重点发言4次,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24次,参加集体学习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②制定《碑林区统计局“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组织好学习教育并要求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全面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召开支部大会4次。

2.机关支部建设抓得不严不细

9)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实本》填写不规范。2014至2018年,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党员花名册、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党员缴纳党费明细表、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等内容全部未填写,签到制度未坚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按照党支部工作纪实制度,针对会议记录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规范填写《党支部活动纪实本》内容,坚持每位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亲笔签名,并按季度对党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党支部工作纪实及时、准确、详实。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书记讲党课次数不够,党员到会率低。2017年度支委会工作痕迹化明显,只注重会议次数,不注重实际效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碑林区统计局“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对“三会一课”的内容、任务、程序做出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支委会、支部会议、党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全面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召开支部大会4次。②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落实党员参会签到,未到会党员必须参加会后“补课”,做到不走过场,提升学习质效。

(三)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1)关于“开展调查研究不深入。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方式简单,不够精准,浮于表面,以听汇报为主,到企业了解和查看数据来源较少,形成的调研报告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制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解决问题能力。②加强统计调研。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指导、服务于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核对企业上报数据是否真实有效,解决企业在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截至目前,专业共走访调研200多家,撰写各类分析报告40余篇。

12)关于“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对支撑全区经济指标的重点企业,领导干部通过街道指导工作多,直接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少,对街道、社区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2020年度碑林区统计局培训计划》,加强专业培训。开展月度、季度、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商贸业、建筑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业务培训。不断加大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实用技术、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等知识学习,提升统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②加强统计调研。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指导、服务于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核对企业上报数据是否真实有效,解决企业在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季度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每月调研走访五上单位和在库项目2次,每季走访不少于在库3%的单位。截至目前,调研走访基层企业200多家,撰写各类分析报告40余篇。

2.单位内部管理和执行纪律不严

13)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2013年前后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没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多项制度的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的政策和纪律要求,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按照局党组会议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对现行的《“三会一课”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干部请休假考勤暂行规定》等35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按分类逐文进行整理并下发各科室(中心),由各科室(中心)提出是否废除、修订、制定的初步意见,最后经局党组会审定。共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9项、废除16项、重新制定8项。

14)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日常管理松懈,对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批评制止不及时,没有规范使用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修订完善《考勤及休假制度》。②公务外出、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休)假表》,逐级签字审批。③局领导切实用好用活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开展批评教育、防微杜渐。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化弱化

15)关于“局党组在管党治党方面重部署、轻落实。制定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中提到‘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全局各项管理制度’任务没有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制定《区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3月27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将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常抓常新。②建立《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制度》和《统计违法举报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等工作规则和制度,以适应新时代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发展现实需求,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发展。

16)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满足于一般性的传达部署,未能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形式单一,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2020年度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②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有效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建立《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③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建立《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与区统计局办公室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线索移送移交机制》,认真落实《作风纪律》《工作流程》《信访举报》等制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④强化警示教育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以经常性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紧盯关键时点,在重大节日前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倡导文明节俭过节;结合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围绕六个方面,进行自我检视,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月2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

2.廉政风险点防控有漏洞

17)关于“对统计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点梳理、查找不够全面。对上报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长效机制》,全面分析排查统计业务流程及重点环节“风险点”,按风险程度不同确定高中低三个级别,明确风险防控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监督人,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措施,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无死角、无盲区。②按照《2020年度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坚守统计“四条红线”,规范自身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逐步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③印发《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将自查自纠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街道主要负责人下达《街道数据质量核查结果反馈意见》,要求深刻警示、迅速整改、建立防惩机制。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23家,对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159份。

18)关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意识不强。区统计局2016年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1000元以上共有3笔,合计金额8150元,反映出区统计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财务报支不严谨。2017年以后再无此类情况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①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与贯彻。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全面的宣传、学习、巩固和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②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培训教育,杜绝违规操作。修订完善《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钱账物分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平、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管理办法》,修订了《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结算报销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决策机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的财务监管体制。

(五)区委巡察组三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发挥党组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2020年度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相应阶段性学习安排,每月至少组织2次集中学习,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党组议事规则,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真正做到“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杜绝“两张皮”现象。充实党建队伍,确保党务人员专职做好党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2.关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实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围绕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调研走访力度和频次,深入驻区企业,与基层群众、企业统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扎实开展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对所有“五上”单位和投资项目开展年度和定期报表培训;专题会议对区域监测报表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对各街道固定资产投资专业人员、规上和规下服务业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每季度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每月调研走访五上单位和在库项目2次,每季走访不少于在库3%的单位。截至目前,调研走访基层企业200多家,撰写各类分析报告40余篇。

3.关于“强化廉洁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条例规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坚守统计“四条红线”,规范自身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逐步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长效机制》,全面分析排查统计业务流程及重点环节“风险点”,按风险程度不同确定高中低三个级别,明确风险防控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监督人,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措施,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无死角、无盲区。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抓好整改,务求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一以贯之狠抓落实。

(二)统筹兼顾,搞好工学结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奋力追赶超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发展,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9625507;邮政信箱:碑林区南院门27号;电子邮箱:bltjoffice@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统计局党组(代章)

2020年1月26日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邮编:710008
网站备案:陕ICP备16014613号-2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