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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0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8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迅速安排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发改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9月14日我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学习讨论,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区发改委巡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姜芬蕾任组长,副主任刘永升、谷岷、韩伟任副组长,科以上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谷岷兼任。9月15日原汁原味的将巡察反馈意见向各科室(中心)进行了转发,要求全体干部学习讨论,对照检查,深入反思,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发改委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举一反三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碑发改党组发〔2020〕7号),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类问题分解细化为15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10月12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由党组书记、主任姜芬蕾进行了深刻剖析查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讲政治的高度,逐条抓落实,件件求实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2021年2月2日委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姜芬蕾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围绕五个方面和本职工作查摆问题,班子成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了提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预期效果。2021年2月5日我委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认真落实民主测评工作,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评选出优秀党员9名,合格党员30名。

(三)全面从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区发改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主任姜芬蕾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整改过程中多次就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汇报,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指导。对复杂问题,委党组研究制定措施;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坚持每周向区委巡察组书面报送巡察整改周报,截止目前共报送23期,制定完善27项制度计划,通过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发改工作创新发展。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发改委党组制定实施的34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34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学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以新思想指导实际、推动工作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碑林区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学习内容,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发改事业发展相结合,同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利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整改期间班子共集中学习14次,中心组成员做发言2次。

2)关于“督促指导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不到位。干部学习主动性不高,撰写的学习笔记与本单位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区发改委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增加了发改业务知识学习内容,每月组织开展1次业务学习,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谈了理解体会,交流了工作方法经验,促进了业务能力提升。整改期间,组织干部学习了河湖长、重点项目、粮食储备、物价管理、编制规划和政府投资6种业务知识,共交流业务工作6次。二是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修改完善了2020年个人学习计划和制定了2021年个人学习计划,加强对习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中国成立100年党史的学习,干部个人自学80余学时。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碑发改党组字〔2020〕1号)中,部分内容与网络文件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管理与教育,修订完善了《区发改委日常工作制度》,教育引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把所分管的工作做细做实。二是修订完善了《区发改委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分工》和《区发改委工作督办制度》,加强了分工协作,建立了在材料撰写过程中干部校对、科室(中心)负责人初核、领导干部把关定稿工作机制,避免了工作中出现类似低级错误。

2.关于统筹谋划能力不强,支撑发展作用不突出的问题。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前瞻性调查研究、运筹谋划智囊作用发挥欠缺。缺乏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破解难题的精神。对待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习惯性地按照“惯性思维”来解决,主动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不到位,不能高质量开创发展新局面。2013年、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指标未完成市考目标任务,在全市排名靠后;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从2015年3月份开始,指标连年下滑,且在全市排名均处于倒数;服务业增加值指标连年完成情况较差,2013年、2015年、2016年、2018年均低于市考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召开月度经济研判会、季度经济分析会,对投资、商贸、其他服务业等重点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对制约问题进行会商解决。二是针对辖区带动性作用强和经营下滑幅度较深的服务业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摸清企业发展难点和需求,推动企业经营向好。三是通过重点建设项目集中观摩活动带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全力摸排挖掘新建、改建、改造和设备购置类项目,推动项目入库入统。

3.关于项目论证不充分、把关不严的问题。在推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弱化了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导致项目落地后续发展能力不足。东大街综合整治改造项目自2008年启动实施并列入重点项目以来,并未形成有效的整体规划,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手续办理、资金短缺等重大问题,甚至存在子项目烂尾(皇城美居),项目违建(安同国际生活城)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东大街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项目动态管理,积极对接东大街改造办及市资源规划局碑林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手续审批部门,采取“周报”形式密切对项目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进度进行监控和梳理,建立了工作台账,并将手续办理最新情况及时反馈区主要领导及项目包抓领导,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二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联席制度,协调相关区级手续审批部门及时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对东大街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对落实情况密切跟踪。三是针对安同国际生活城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存在的烂尾问题,梳理省市资金扶持及优惠政策,形成相关《扶持政策汇编》。安排专人与项目单位密切对接,及时上门“送服务、送政策、解难题”,帮助项目缓解资金压力。四是针对安同国际生活城和皇城美居项目烂尾问题,发挥央企招商第一分局招商引资职能,积极对接区内重点企业,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寻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进行合作,争取项目早日恢复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不够的问题。宝生广场是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因实施初期与企业沟通不畅、掌握项目设计规划不详实,没有及时跟进、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后因规划变更等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致使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实行项目动态监控,定期协调对接项目责任单位和市资源规划局碑林分局等手续审批部门,针对宝生广场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预判下一阶段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积极协调市资源规划局碑林分局,协助项目开展规划方案公示工作,及时给项目单位提供必要的监督指导。同时,密切联系公安、信访部门对项目公示后可能因日照问题产生的争议及时进行协调,防止信访事件的发生。三是针对项目手续推进及问题协调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部门的督导作用,确保项目手续加快办理。

2.关于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在包装策划项目上,主动作为、敢闯敢干精神不够,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市支持政策不够。按照产业规划导向、结合街道资源禀赋,给予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帮助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新领域政策学习,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业务政策培训学习活动,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开展中央预算内、专项债等领域项目包装策划学习,提高项目包装和策划能力。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和资金争取,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和方向,协同住建等部门围绕专项债券、社会事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开展项目包装策划和征集工作,并根据文件要求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会议讨论干部任用、发放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补助等事项,存在仅主要领导发言,班子成员讨论不够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碑林区发改委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会议决策等事项,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建立《区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三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查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碑林区发改委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区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截止目前,共召开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党组会议29次。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问题年年有,整改走形式情况。班子成员2017年和2018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对班子以及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完全一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此项问题,召开委党组专题会议,修订完善了《区发改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区发改委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罗列在民主生活会方面存在的问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立行立改。在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过程中执行个人初核、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定稿工作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下发征求意见书征求区委、区政府各单位意见建议,并充分利用各类会议、社区工作日等契机,征求社区群众对区发改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整改期间,共征求到34个单位和30余名群众干部意见建议。

2.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1)关于“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未将党建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有虎头蛇尾的倾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1月6日召开了委党组会确定2021年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党建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将每周一上午作为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整改期间,开展集中学习31次,干部个人自学80余学时。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等具体制度和安排缺失,召开时间不固定,学习标准不高。有时未按时召开,后补会议记录迹象明显。多次三个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录为打印版,且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学习内容、干部发言全部相同,为复制粘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碑林区发改委“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的内容、任务、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做到“三会一课”活动有签到、有记录。二是按照党支部工作纪实制度,针对会议记录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规范填写《党支部活动纪实本》内容,坚持每位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亲笔签名,确保党支部工作纪实及时、准确、详实。三是2021年3月1日印发检查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笔记的通知,3月15日领导小组对发改委党员干部会议记录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导整改。

3)关于“党建活动缺少特色。对党组织活动没有认真谋划和充分组织发动,活动内容老化、形式单调,没有达到教育党员、锤炼党性的效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区发改委“3+X”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创新“3+X”主题党日活动载体,结合实际组织主题参观、主题观影、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强化学习教育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进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大擦洗、碑林云党课和参观播火古城图片展等活动,并于2021年3月16日赴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党日活动,区级领导和党组书记都通过讲党课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性教育,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主题党课、观看教育片、党员干部进社区和包抓项目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深刻。党组未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得过且过,疲于应付心理。2014年、2016年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区发改委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加大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将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常抓常新。二是围绕中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赵正永警示教育活动,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反面典型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与自觉性。三是认真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深入理解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恶劣影响,传达“两个通报”“四个查一查”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我委干部紧绷纪律之弦,警钟长鸣,切实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2)关于“党组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组未严格按照区纪委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四年的《中共碑林区发改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内容相似,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区发改委《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与派驻第四纪检组的联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案件查处、问题分析、风险防控运用到各项工作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领导班子没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未对重点科室和关键领域按职能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修订完善了《2020年度全委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制定了《2021年度全委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发改事业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条例规章和党史知识,加强警示教育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全面分析排查“风险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截止目前,修改制定了日常考核及请休假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规定。

(四)区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管党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

领导班子自觉扛起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发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推动、一起考核,进一步传导压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担负起了“一岗双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的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政令畅通。

2.关于强化政治建设,勇于担当作为的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精神,修订完善了《区发改委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参谋、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强化发改工作合力。修订完善了《区发改委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分析总结,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研究,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力量,围绕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社区、企业和项目工地,与基层群众、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扎实开展调研。

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

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修订完善《区发改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从严对分管科室进行管理,特别是执法执纪、业务科室干部的管理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不懈抓廉政教育,持续做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

4.关于围绕落实区委区政府“八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情况。

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包抓制度,实施“项目温馨提醒单”等方式挂牌督办,通过观摩活动、集中开工等方式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制定《碑林区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成立我区“六保”任务工作专班,推动各项任务扎实落实,牵头制定了碑林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碑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印发全区各单位,正在牵头制定《碑林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发改委继续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发改工作发展的研究思考,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区发改委将紧扣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奋力追赶超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我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9625231;邮政信箱:碑林区南院门27号;电子邮箱:blfgwbgs@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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