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此次会议是在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对2015年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加强协作的意见建议。会议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吕新海同志主持。
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内容,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总机制。
吕新海讲话指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找准工作定位,围绕事关反腐败全局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协调,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协作配合,提高反腐败效率质量,防止错位越位。
吕新海强调,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和移送制度及协调配合制度,建立督促办理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坚持惩治腐败,共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