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5月,碑林区对16起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2014年以来,西安市中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进同志存在刻意隐瞒收取择校费问题、特意修改各班级学生花名册并让择校生停课回家以及与相关人员统一口径的问题。自其任西安市中铁中学校长以来,违规收取择校费、借读费、学籍管理费、补课费等用于给教师违规发放津补贴、教职工在外就餐、加班误餐费和工程建设费等支出,以及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语言不当、不尊重教师等行为。2018年3月,区纪委给予李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相关部门免去李进同志西安市中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2、2014年以来,西安市中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进同志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何文同志作为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对李进同志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区纪委对何文同志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
3、2014年以来,西安市中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进同志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张黎明同志作为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总督学,工作失职失责,对李进同志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区纪委对张黎明同志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
4、2014年以来,西安市中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进同志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李娟同志作为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工作失职失责,负有重要监管责任。2018年3月,区教育局党委对李娟同志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
5、2014年以来,西安市中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进同志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区教育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对李进同志的上述违纪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2018年3月,区纪委责令区教育局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按照有关要求召开“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
6、建国路小学教师解雅妮同志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12日期间,违规参与学生家长组织的校外有偿补课。目前为止,由于未到课程完结时间,尚未收取任何报酬,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和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损害了教师形象,对碑林教育系统产生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区教育局给予解雅妮同志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7、建国路小学教师郑艳同志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12日期间,违规参与学生家长组织的校外有偿补课。目前为止,由于未到课程完结时间,尚未收取任何报酬,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和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损害了教师形象,对碑林教育系统产生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区教育局给予郑艳同志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8、区残联九级职员靳曼曦同志于2017年向组织提供2张虚假西安市红会医院休假诊断证明书,骗取2个月病假,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拒绝配合审查组进行审查核实,对违纪事实拒不承认,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4月,区直机关党工委给予靳曼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区法院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孙录海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多次利用职权,违规用单位的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消费。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孙录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退赔个人违纪资金并全额上缴国库。
10、2017年,西安市第十二中学初2017级共有学生316人,其中空挂学籍人数170人。西安市第十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姚卫平同志作为西安市第十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未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之管理规定,对学籍管理重视不够,执行招生计划刚性不强,措施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对“空挂学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问题发生后,未及时督促离校学生转学籍或回校上课,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姚卫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1、2018年3月28日,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曝光碑林区银隆城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未及时采取降尘措施,导致施工工地内非作业面黄土裸露,渣土车等大型机械为抄近道从松软的渣土上行驶,造成大量扬尘的问题。区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所工作人员王彬同志作银隆城堡项目工地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领队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被媒体曝光,给碑林区的治污减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15日,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给予王彬同志警告处分。
12、2018年3月,西安市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曝光碑林区南关村综合改造施工工地没有采取降尘措施,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工作程序的问题。高宝生同志作为区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所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建筑垃圾管理所工地监管人员对建筑工地出土作业中出现的扬尘污染问题没有及时制止、上报,给碑林区的治污减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高宝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3、2018年4月,西安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曝光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振兴社区内西安市物资局燃料公司家属院工地在配套设施扫尾工作过程中,现场建筑材料和砂石堆积未及时覆盖;嘉源地产所征收土地区域内存在垃圾随意抛洒、露天堆放问题。徐海波同志作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振兴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社区四级网格长),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给碑林区铁腕治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徐海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4、2018年4月,西安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曝光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振兴社区内西安市物资局燃料公司家属院工地在配套设施扫尾工作过程中,现场建筑材料和砂石堆积未及时覆盖;嘉源地产所征收土地区域内存在垃圾随意抛洒、露天堆放问题。刘静庐同志作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振兴社区副主任(社区四级网格员)、81号楼院长,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落实院长制“八个清理”不到位,给碑林区铁腕治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刘静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5、2018年4月,西安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曝光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新西里社区辖区中贸广场主体楼后面的道路硬化和绿植施工过程中,没有对非作业面地面进行全面覆盖,导致部分黄土裸露,造成了大量扬尘。梁新雄同志作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新西里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社区四级网格长),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对已发现的工地扬尘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上报,给碑林区铁腕治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梁新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6、2018年4月,西安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曝光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新西里社区辖区中贸广场主体楼后面的道路硬化和绿植施工过程中,没有对非作业面地面进行全面覆盖,导致部分黄土裸露,造成了大量扬尘。沈建中同志作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新西里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四级网格员),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对已发现的工地扬尘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上报,给碑林区铁腕治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沈建中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