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派驻纪检组主要职责:
督促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协助驻在部门(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区纪委监察局及时报告;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工作;负责驻在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对驻在部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