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碑林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持之以恒出实招、严查处、强震慑,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针对4大类11项政治监督重点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40余次,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在碑林落地生根。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检查,督导全区党委(党组、党工委)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层级开展谈话提醒337人(次),推动“一岗双责”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围绕换届纪律开展监督检查113次,对414名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提出否定意见1人,出具廉政意见693人次。成立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起6人。
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制定《关于开展强小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全区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学用《西安市党员干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资料》4期,制定《全区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讲纪律、守规矩、倡廉洁、重家风”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充分发挥西安碑林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全年累计接待53批1760人次。
做实日常监督,监督效能不断提升
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抓住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申纪律规定,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起61人,通报曝光2批6起8人。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双减”落地见效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10余次。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总要求,开展集中监督检查320余次,常态化检查430余次,现场指出问题540余个,处置问题线索45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漂浮、履职不力的97名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为打赢全市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紧盯专项工作,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建立健全政法干警问题线索移交核查机制,精准监督、靠前监督,给予违规经商办企业的2名政法干警党纪处分。积极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织16个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32次,检查单位69个,及时督促抓好整改。对社区“两委”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进行“回头看”,核查8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村委干部1起1人,社区“两委”干部线索13件17人。按照市纪委监委“十四运”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开展日常和专项监督95次,听取汇报57次,列席有关会议40次,明察暗访75次,督促完成整改问题99项,追责问责9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6人,立案调查4人,通报曝光1人。
聚焦群众关切,深入整治“群腐”问题
开展领导包抓化解重点疑难信访举报件、反映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问题专项整治、重复信访举报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立7个抽查组对120户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当场发现并指出问题8类12项,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4起5人。深入开展教育医疗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全年收到教育医疗住房领域问题线索17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
突出“三个聚焦”,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开展第十轮巡察,对1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完成十三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紧盯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区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解问题447项,制定整改措施1142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361项。
强化标本兼治,“三不”机制效应显现
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建立健全线索快速处置、严查快办、督查问责、通报曝光、问题整改等工作机制,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88批次114人次,接收处理信访举报544件。开展“同志式”谈话190人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7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37件,立案85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次,通报曝光305起306人,成功追逃一名外逃17年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三化”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政治引领,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召开区纪委常委会18次,研究议题80余项,为工作把关定向。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党史学习教育暨业务培训班,安排18名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专题培训班,全面夯实业务功底。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