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区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了事实,让我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和信任。今后,我将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工作,担当干事,服务群众。”日前,碑林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接过区纪委监委送达的澄清函时感慨道。
据悉,碑林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辖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违反廉洁纪律的信访举报后,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仔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最终认定为不实举报,按照规定予以了结。同时,为及时消除错告、诬告的负面影响,充分保障被反映人赵某的正当权利,碑林区纪委监委决定启动澄清正名程序,由信访室牵头,制定澄清工作方案,通过赵某所在单位向其当面送达澄清函,现场为赵某澄清正名。这也是碑林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首批成果之一。
长期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健全“统一模板、客观调查、定期研判”的澄清保护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针对不实检举控告的调查结果,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者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今年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已为1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坚持澄清正名是常态,不公开澄清是例外。我们将在检举举报处置工作上持续加压,强化信访举报闭环管理,鼓励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让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碑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