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以来,碑林区对10起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将有关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2009年8月以来,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存在环保公厕管理员长期存在顶岗、替岗问题。崔斌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办事处环卫所负责人,对环卫所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检查督导的不够,对长乐坊环保公厕存在的顶岗问题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2020年5月,崔斌同志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2.2011年6月至2019年2月,区委办存在公务用车被交易后,本单位不知情的问题。张战红同志作为区委办时任文秘科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负有直接管理责任。2020年4月,张战红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2012年12月, 汪瑞菊同志作为太乙路街道时任环南路社区(后更名为标新街社区)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副主任,在开展公租房收储和申请租金补贴工作中,失职失察,致使所分管社区工作人员张某假借社区群众名义签订虚假合同,违规冒领群众公租房租金补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汪瑞菊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3年8月,时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负责人赵卫东同志对案件办理疏于监管,未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赵卫东同志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5.2013年8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法官夏怀山同志作为案件承办人,未严格按规定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也未向申请执行人解释清楚,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4月,夏怀山同志被责令作出检查。
6. 2018年6月,区城管局生活垃圾管理所临时负责人张渤同志违反廉洁纪律,通过虚报公益性岗位编制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发给临聘工作人员李某,使李某多领取了一份公益性岗位工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0年4月,张渤同志受到警告处分。
7.2019年8月,太乙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副科长杨普皓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未仔细审核辖区内学府首座小区业委会筹备组补选资料,以致个别补选票数认定错误,对补选工作造成一定影响。2020年4月,杨普皓同志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8.2019年8月,太乙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薛燕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未仔细审核辖区内学府首座小区业委会筹备组补选资料,以致个别补选票数认定错误,对补选工作造成一定影响。2020年4月,薛燕同志受到告诫约谈处理。
9.2019年12月, 群众反映长乐坊街道办事处辖区孟家巷小区存在车辆占道严重、未进行垃圾分类、个别住户长期非法开设麻将馆的问题。曹建平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孟家巷社区副主任,孟家巷小区“院长”,在负责日常巡查一线工作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对小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到位。2020年4月,曹建平同志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10.2020年3月,群众电话投诉兴庆幼儿园门口存在占道经营、城管人员未及时管理等问题。王炳辉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队长助理,在分管兴庆幼儿园周边城市治理工作中标准不高,管控力度不够,致使占道经营问题在整治后时有反弹,侵害了群众利益。2020年4月,王炳辉同志受到提醒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