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碑林区委第六轮巡察2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南院门街道等4家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从进驻之日至6月上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南院门街道党工委(延伸两个社区)、区直机关工委进行常规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长安路街道党工委(延伸两个社区)、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党委进行常规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期间,碑林区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统一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各巡察组邮政信箱及固定电话号码见各单位巡察公告。
●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南院门街道党工委(延伸两个社区)、区直机关工委
电子邮箱:qwxcz1@beilin.gov.cn
值班电话:13347426392
巡察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607室
●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长安路街道党工委(延伸两个社区)、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党委
电子邮箱:qwxcz2@beilin.gov.cn
值班电话:13347416131
巡察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