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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委巡察组向2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时间:2017/09/14


  按照碑林区委统一部署,今年6月29日至7月31日,十三届碑林区委首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区物价局2个单位的党组织进行了巡察。9月7日碑林区委巡察组向2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被巡察单位:区科技局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组在履行政治领导、谋划全盘职责方面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功能作用的举措不多,科技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效果不够明显;用“追赶超越”理念引领发展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落实制度规定不严格;“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少、措施不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虚报列支接待费的现象,违反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对外出参加会议、考察等活动把关不严、随意性大。

    被巡察单位:区物价局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组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紧,打造铁军意识不强,执行政策法规不够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质量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不强;抓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强,干部管理有宽松软现象;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整体合力不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存在“懒政”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使用现金结算、滞后报账等问题,公务用车改革前对公车管理不严格。
  对巡察中发现的2家单位的有关问题,巡察组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移交区纪委处理,并向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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