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 正文

碑林区物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8/02/0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9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物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物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物价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岳启华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定细化方案为更好的做好整改工作,区物价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物价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类问题分解细化为15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6条,截止目前,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

(三)狠抓督查落实为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区物价局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局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措施;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落实,确保效果。巡察整改以来提醒谈话3人。

(四)建立长效机制区物价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标本兼治,织密制度笼子,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目前,制定下发了16项制度规定,其中新制定11项制度,修改完善5项制度。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紧,打造铁军意识不强,研究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不够,党组的整体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完善了《区物价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重大时政理论集体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政治信仰政策理论水平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二是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科学性、操作性前瞻性,全局上下形成了齐心协力谋发展、团结协作干事业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引导班子成员积极进取,敢于担当,更好地合作共事、共谋发展。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班子的整体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用“追赶超越”理念引领发展的意识不强,从区物价管理整体发展和群众需求出发,主动谋划研究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追赶超越”擂台赛精神,查找了物价工作中的存在的5个方面的短板,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补短板措施。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夯实价格基础。三是围绕重要价格政策出台、重大价格调控和监管行动等工作,主动开展了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风险评估。四是认真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教育收费监管、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等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3)研究中心工作新特点、探索工作新方法、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创新能力不强,高标准、高效率推动工作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大,工作标准不高,对历年工作总结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有力有效的对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创新意识,弘扬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思维,勇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一思想、调整思路、创造性地抓工作推进和工作落实。二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开展了整治“中梗阻、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专项行动。三是认真研究了涉及民生的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医疗收费、价格监管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价格监测工作责任,完善周报、月报、节假日报告制度,确保价格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在破解检查难、处罚难的问题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六是对全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及时更新并对外公示了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实行收费项目清单常态化公布、动态化管理。

2.关于规矩意识淡薄,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执行政策不严格,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对存在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进行了纠正和处理。二是依托局党组会、党员固定活动日、例会等载体,将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及时进行分层学习传达,确保了上级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发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并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2)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不能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各类会议,会议记录随意性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加强了制度建设,用制度的手段管人管事,制定下发了16项制度规定,其中新制定11项制度,修改完善5项制度。二是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把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细化,使每一个环节都责任明确,每一个岗位都能尽职尽责。三是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做到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查。四是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会、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等各种会议,并按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组议事制度质量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1)坚持党组议事制度不经常,讨论研究重大问题不全面,管党治党抓党建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在党组会议记录上没有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问题未在党组会议资料中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精神和“三重一大”事项等议事决策;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党建工作、思想政治等工作。二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议事内容目录,规范填写党组会议记录。三是建立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听取机关党支部对党建工作的专题汇报,指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党建工作努力方向。

(2)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会前酝酿沟通不足、会上讨论交流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和增进班子集体的团结,遇事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协商,调动和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二是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关于抓党建工作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支部会议记录年初没有工作规划,年终没有工作总结,没有体现召开支委会记录;“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很好落实,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支部委员会议事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职能在会议记录中得不到体现。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不了解自己所在党支部有几名支委、是否成立党小组不清楚,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不主动,缺勤人数次数明显偏多,专题学习发言材料网上抄袭,几个人发言材料内容基本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谋划和总结了党支部工作,组织党员开展了参观学习、警示教育、扶贫帮困、市容环境整治等各种各样的有意义的实践活动,使党员更加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支部活动工作中来,提高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专题学习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网上抄袭,敷衍了事的党员进行了批评。严格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对缺勤的党员进行了“补课”。四是认真落好“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范党支部决策、议事制度,努力做到大事共同决策,小事相互通气,解决问题齐心协力。

(2)对单位遗留住房问题群众思想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单位遗留住房问题,分别请示了区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向区国资局、区房改办等部门咨询了有关政策。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遗留住房问题,并形了成党组决议。三是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针对单位住房问题,从建房、租房、收房、拆迁整个过程和有关政策情况向全体干部做解释说明。

3.关于党管干部失之于松、失之于宽的问题。

(1)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重人情、轻纪律的问题,用感情代替纪律、用批评代替处罚,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松、失之于宽,致使一些干部对党的纪律缺乏敬畏之心,自觉服从纪律约束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定期对干部上下班及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脱岗、慢作为人员等进行了教育提醒。二是制定了《区物价局考勤管理制度》,强化考勤监督,对无故缺岗的3名干部按照规定扣发了年终目标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组没有就党风廉政工作展开研究讨论,班子从严治党整体合力不强,没有夯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分工,轻廉政监管,没有把党风廉政纳入党组议事日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并完善了本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制定了《区物价局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将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常抓常新。三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继续落实党风廉政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制度。

(2)“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抓廉政风险点的意识不强,对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权力监管不够重视。安排工作针对性不强,抓落实和监督检查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了魏民洲、杨殿钟、赵红专等人违法违纪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对“权、钱、人”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事前防范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得到了增强。二是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的原则和“梳理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的流程,对我局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60个,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109条,建立了廉政风险点防范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针对风险岗位实行轮岗、换岗制度,行政执法实行两人一组,亮证执法,罚缴分离,并采取事后走访被查单位的方式明察暗访干部所办案件,防止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2.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存在懒政现象的问题。

(1)工作中普遍存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慢作为”问题。打击物价违法现象不力,存在消极工作现象;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老同志发牢骚、年轻同志有怨言,领导交代工作我就干、没有安排我等着,别人干我也干、别人不干我歇着等现象表现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要求,以治庸治懒、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对提前离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机关考勤和干部去向牌制度,公示干部在岗状况,方便群众、服务对象办事。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理想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对干部特别是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坚持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积极营造干部公平竞争环境,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帮助干部不断成长进步。四是加大对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能力和素质,打造物价干部队伍“铁军”。

(2)工作总结部分内容相似度非常大,有的部分甚至几年来只字未改,总结中的存在问题几年都一样,下年度的工作打算还是“依然如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寻求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办法,用创新的办法解决物价工作中价格监管、收费管理等难题。二是认真总结各项亮点和创新性的工作,对新形势下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打击新型价格违法行为。对网络举报案件和职业举报案件,经常性的向市物价局请示汇报,并加强与全市其他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共享相关信息和经验做法,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提升了我局办理网络举报和职业举报的水平;组织开展了办理网络举报和职业举报案件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网络举报和职业举报案件办案能力。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1)违规使用现金结算、会计核算把关不严、公务用车违反规定等问题比较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与贯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全面的宣传、学习、巩固和提升,将思想认识和行动标准与中央、省、市、区要求相统一,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机关效能提高,为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培训教育,杜绝违规操作。完善了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钱账物分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平、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的职责,配备财务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投入,使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日常支出做到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按照局机关开支方案和预算计划,列出每个月的开支明细,按规定列支经费,做到了预算具体化、详细化。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和转账结算制度,制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于违反规定、擅自使用现金支付的公务消费,一律不予报销。

三、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区委巡察办的帮助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还有一些整改领域的深层次问题需持之以恒加以解决,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长期整改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按照时间阶段有序推进,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统筹兼顾,搞好工作结合。将后续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以整改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果推动物价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做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加强反腐警示教育,把廉政文化融入学习、教育、工作、生活之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净化物价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29-89625532   

  传    真:029-89625532 

  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物价局

  邮政编码:710002 

  电子邮箱:bl12358@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物价局党组 

               2018年2月9日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邮编:710008
网站备案:陕ICP备16014613号-2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