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18年3月13日至5月12日对区旅游局、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党组织开展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旅游局、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欢迎大家举报反映。
巡察组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506室
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
邮政编码:710048
电子邮箱:qwxcz3@beilin.gov.cn
联系电话:029-83223110 1739295167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特此公告。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