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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来源:           时间:2018/03/13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18年3月13日至5月12日对区旅游局、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党组织开展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旅游局、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欢迎大家举报反映。

巡察组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506室  

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

邮政编码:710048

电子邮箱:qwxcz3@beilin.gov.cn

联系电话:029-83223110   1739295167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特此公告。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3月13日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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