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文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明确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琦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杨念军同志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李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艾晶同志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于3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在全局范围内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有关制度建设等情况,并于4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了整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了以巡察整改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目的。
(二)细化任务分工。党组书记亲自参与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8个主要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解出三大项16个整改事项,经过多次听取区委巡察办修改意见和党组专题研究,经过4次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文体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碑文体党组发[2018]1号),对每个问题列出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及时将《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报送至区委巡察办,认真接受巡察办的监督检查。党组书记、局长周琦履行“四个亲自”,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亲自撰写巡察整改报告,协调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认领责任,定期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每周向巡察办书面报送巡察整改情况和工作资料,每月上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统计表》,共报送10次整改周报,3份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对每项整改事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资料。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3月完成了6项整改任务,4月完成了8项整改任务,5月完成了2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不缺项不漏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碑林区文化馆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巡察办的要求,指导区文化馆根据整改反馈的情况和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撰写整改报告。
(四)整改取得成效。在整改过程中,我局新制定《关于印发<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碑文体党组发[2018]2号)、《关于印发<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 1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 34号)三项制度,修订完善《关于修订印发<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 8号)、《关于印发<干部学习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 25号)《关于印发<碑林区文化体育局议事规则>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 28号)、《关于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 33号)四项制度。制定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均在全局干部大会上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琦宣读,要求全局干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更好完成。在整改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处级领导1名,科级领导3名,干部1名。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集体研究讨论全面工作不够,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以党组会的形式研究解决文化体育产业发展问题不够,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很好体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经3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党组成员分别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局办公室统一备案。三是于3月1日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18年度务虚会,谋划全年文化体育工作。四是召开党组会议讨论“西安年·最中国”活动表彰奖励事项。已按时完成整改。
(2)关于“用“追赶超越”理念引领发展的意识不强,主动谋划破解制约中心工作“瓶颈”问题的方法手段不足、推动工作创新能力不强,考虑问题只是从本局暂时利益出发,没有站在全区层面考虑问题,对一些上级明确要求推进的重点工作没有及时推进和延续。2016年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没有体现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过党组讨论,2016年党组共召开7次会议,均为理论学习和体会交流,其它议事内容缺项,2017年与2016年类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全市追赶超越会议精神和王永康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追赶超越”的理念。二是党组书记深入企业,开展“亲商助企”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三是班子成员开展“局长驻窗口”活动,在一线了解行政审批情况。四是制定《关于修订印发<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8号)。已按时完成整改。
2.关于规矩意识淡薄,执行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3)关于“在工作中有本位主义思想,对省市下发的部分文件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没能全面深刻把握,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执行政策不严格,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筹划部署文化体育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19号)。二是紧抓落实,将全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一览表的通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加强工作督办,制定《区文体局2018年文件进度统计表》,登记督办事项并及时跟进工作完成情况。四是做好全区性重点工作“西安年·最中国”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制定《关于对2018“西安年·最中国”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于3月19日下午14:30召开总结大会。已按时完成整改。
(4)关于“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经查阅历年会议记录发现,文体局党组会议无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各种会议合用一个记录本,不能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各类会议,会议记录随意性大、记录要素填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立行立改,党组会议使用专用记录本,安排办公室艾晶同志专门负责记录会议记录。二是制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碑文体发[2018] 10号),规范会议记录标准。三是能够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党员大会、支委会。四是于2月11日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1月19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推荐8名优秀党员干部。已按时完成整改。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组议事制度不经常,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存在缺项的问题。
(5)关于“党组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每月召开会议,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印发学习资料长期深入学习。二是4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碑文体党组发[2018]2号)。三是分别于1月15日,2月7日,3月26日,4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组织集中学习和研究讨论。四是根据《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干部考核问题,“西安年·最中国”系列活动,组队参加市青少年篮球赛、乒乓球赛,举办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经费问题等。已按时完成整改。
(6)关于“对党组会、支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存在模糊认识,将党组会等同于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支委会,讨论研究重大问题不全面,合用会议记录本上标明是党组会议内容的没有体现“三重一大”事项、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思想政治工作等议题内容,但在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记录中有所体现,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应以党组会研究,而2017年其中一次领导班子分工是以局长办公会研究并行文通知所属单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碑林区文化体育局议事规则》,经4月28日党组会议研究后印发。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印发<碑林区文化体育局议事规则>的通知》。三是会议记录做到专本专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全局大会、支部活动分别记录,并按照区档案局要求进行归档。四是干部考核评定等次、后备干部推荐、“西安年·最中国”等重大事项和资金使用上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已按时完成整改。
2.关于抓党建业务工作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关于“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2016年党支部会议记录系2本撕拼而成的《党支部活动记实本》,页码不全、规定填写要素缺项,记录有党组议事内容,年初没有工作规划,年终没有工作总结,没有体现召开支委会记录;“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很好落实,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19次党员大会基本是以进行集中学习为主,支部委员会议事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填写《党支部活动记实本》,坚持每位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亲笔签名,会议内容记录完整。二是2月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计划》,3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2018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三是党组书记认真撰写《2017年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全面总结全年党建工作。四是丰富支部组织形式,春节期间开展义写春联、慰问社区困难群众等活动,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等活动。已按时完成整改。
(8)关于“个别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不主动,缺勤次数明显偏多,专题学习发言材料、学习教育计划网上抄袭或相互抄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党支部2018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党章,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和西迁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二是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局办公室统一备案,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保证政治生活质量。三是丰富支部活动形式,3月5日、4月10日开展“3+X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社区工作日活动;3月23日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2月9日,支部联系碑林文化产业联盟、西安市国术文化产业协会、碑林区武术协会代表组成15人的慰问组,一同到蓝田县白岩沟村开展慰问贫困户、帮扶贫困村送温暖活动,助力白岩沟村脱贫攻坚。四是制定《关于印发<干部学习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25号)。五是党员撰写“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学习心得,副局长杨念军签字审核。已按时完成整改。
3.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定位不准、力度不准的问题。
(9)关于“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定位不准,贯彻执行力度不够,班子存在求稳怕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研究部署和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多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形式进行研究部署,一人提出议题,参会人员基本没意见,不能很好发挥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区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工作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6次,党组成员均参加会议,对所议事项充分讨论。二是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书记坚持最后发言,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三是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党风廉政、党建、推荐优秀人员、2018年财务预算等事项。已按时完成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0)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夯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分工,轻廉政监管,‘认为抓党建是潜绩,抓业务是显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碑文体党组发[2017]2号)。二是班子成员周琦、杨念军同志分别撰写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工作实绩清单、问题失误清单。三是党组书记于3月分别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已按时完成整改。
(11)关于“‘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抓廉政风险点的意识不强,对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权力监管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服务礼仪规范》,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二是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办事指南》《文艺表演团体办事指南》《歌舞娱乐场所办事指南》《游艺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三是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会。四是开展“大调研”活动,党组成员和执法队人员认真填写《“大调研”意见收集处理反馈表》。已按时完成整改。
(12)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遵守群众纪律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区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上报学习情况。二是坚持每月向第二纪检监察组上报《监督执纪工作月报表》。三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庆假期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填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四是每季度向第二纪检监察组报送工作总结,年末上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已按时完成整改。
2.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3)关于“通过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发现,对工作制度和纪律落实缺乏严谨的监督检查,更多的是和风细雨、好人主义,致使一些制度和工作纪律没有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考勤及休假制度》,坚持上班签到制度,每位干部按时签到。二是公务外出、请假人员必须填写《外出审批单》《请假审批单》,并由局领导签字审批。三是年初以科室为单位填写《年休假计划统计表》,交办公室备案。四是对个别同志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防微杜渐,在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问责干部3名,自查工作纪律作风等问题问责干部2名。已按时完成整改。
(14)关于“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追赶超越、争创一流意识欠缺,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邀请分管区长赵生龙一同与省文化厅进行业务对接。二是副区长赵生龙带队走访西安万达国际影城和陕西阳光丽都仿唐歌舞剧,联合区统计局走访陕西百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昭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映画魔方国际影城、西安蒙娜丽莎婚纱摄影、西安米格影城有限公司;局领导带队走访互助路创业创客咖啡街区哈雷工坊。三是分管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八个街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四是按照《关于开展以“搭擂台科长比武 创一流追赶超越”为主题的“干部风采擂台赛”活动实施方案》,3月开展2018年第二期“干部风采擂台赛”。五是牵头做好“西安年·最中国”活动策划协调工作,制定下发《2018年西安年·最中国——西安中国年新春盛典暨新时代民俗文化年展演活动方案》(碑文体发[2017]66号),申请专项经费30万元。六是制定《关于西安广播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曝光涉及问题处置工作暂行办法》,每天安排专人收看《每日聚焦》节目,在局微信群发布主要内容,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已按时完成整改。
(15)关于“负责分管业务工作时,不及时认真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工作程序不清,履行业务职责不到位,相互提醒监督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得不到很好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认真自学业务知识,熟悉分管业务。二是在每月例会中,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汇报工作情况进行点评,指明问题、提出措施。三是4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积极与市体育局沟通,于4月21日完成城墙马拉松碑林段相关工作,组织650人队伍保障,开展啦啦队、健美操、太极拳方阵、街舞表演等。已按时完成整改。
3.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现象的问题。
(16)关于“经查阅区文体局和下属单位文化馆财务资料发现,在财务管理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情况,主要表现在部分业务活动开支未执行政府采购,原始凭证资料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5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关于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33号)。二是经5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碑文体发[2018]34号)。三是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采购项目需填写《采购审批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四是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上报区财政局。已按时完成整改。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此次巡察工作我局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还有距离。下阶段我局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文化体育工作繁荣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长期坚持。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加快追赶超越步伐 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大调研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贯彻《监察法》,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9625351;邮政信箱:体育馆东路9号二层;电子邮箱:qwtj@beilin.gov.cn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文化体育局党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