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族宗教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明确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国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马晨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马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华同志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于7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有关制度建设等情况,并于9月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了整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了以巡察整改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目的。
(二)细化任务分工。局长亲自参与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解出三大项11个
整改事项,多次听取区委巡察办修改意见和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经过4次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宗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碑民宗发[2018]14号),对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列出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全体干部要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将《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报送至区委巡察办,认真接受巡察办的监督检查。局长吴国栋履行“四个亲自”,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亲自撰写巡察整改报告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协调分管领导和干部认领责任,定期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及时整改,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巡察整改期间的要求每周向区委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情况和工作资料,每月上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统计表》,共报送10次整改周报,2份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对每项整改事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资料。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件销一件整改事项,8月完成了7项整改任务,9月完成了3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事项不缺项不漏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整改取得成效。在整改过程中,我局新制定《关于民族宗教局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制度》、《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工作制度》、《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三项制度,修订完善《关于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制度》、《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关于民族宗教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关于区民族宗教局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关于民族宗教局干部管理制度》、《关于民族宗教局财务管理制度》六项制度。制定和完善的工作制度要求全局干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更好完成。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干部2名。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推动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党关于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研究不深入,对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学习计划》在全局树立“追赶超越”理念,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全市有关追赶超越会议精神和王永康书记讲话精神。二是强化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每月利用空闲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我区民族宗教界出现的新动态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宣传,做好激发“追赶超越”的原动力。四是班子成员每月保证4次“局长驻窗口”活动,对行政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
2、关于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方式陈旧,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领导班子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8月23日召开2018年下半年务虚会,谋划好下半年民族宗教工作。引导宗教场所实施“四进”(国旗国歌、宪法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活动为抓手,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三是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行政办公会议,紧密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研究解决我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各种新动向、新问题。
3、关于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的思维和有力的举措推动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部署全区宗教工作深度调研,完善《2018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二是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典型事例的培养、总结,已协助区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大会,2018年3月已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5家进行表彰。
4、关于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方面,存在主动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少,落实不够有力,抓工作仅局限在民族宗教领域来思考,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对规律性和前瞻性研究不多,服务碑林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8月组织全体干部对近年来中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重新学习研读,已召开了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培训会议,全体干部对怎样处理民族宗教事务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分析研判》制度,8月6日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动向进行调研,分析研判,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我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5、关于班子对自身建设抓的不紧,重布置安排、轻督促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已组织党员和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印发学习资料长期深入学习。二是8月20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制定《关于民族宗教局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三是分别于7月31日,8月15日,8月20日,8月24日、8月26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和研究讨论民族宗教工作。四是根据《民族宗教局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干部作风整改工作的方案、整改台账等。
6、关于党员日常学习坚持不到位,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统战部党支部的领导下,一是已认真按照《2018年度党员学习计划》,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党章,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和西迁精神等内容。二是按照统战部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个人自学,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三是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每月开展3+X“主题党日”、社区工作日等活动,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委统战部党支部的要求积极参加党日活动,每月开展社区工作日活动;7月20日党员干部参加了梁家河图片展;8月10日,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览。四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每月一次的专题学习,缺勤人员由副局长负责进行“补课”。五是每位干部的学习发言材料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发现网上抄袭,敷衍了事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局务会通报批评。
7、关于在“三严三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整改落实任务落实中,整改清单所列时限均为长期坚持,未能有效解决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已制定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记录的范围、要素、内容和要求。二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学习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民族宗教政策,认真查摆问题,比照“三严三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整改落实任务落实中,结合当前干部作风整改活动,有效解决干部作风存在的“不想为”、安于现状、干劲不足等突出问题。三是根据《民宗局局班子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在局领导班子议事时,党员要列席会议,所议事项要充分讨论,坚持民主决策。对讨论的议题主要领导要最后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局务办公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和解决疑难重大问题,讨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财务预算等事项。8月共召开行政办公会议4次研究安排部署当前工作。
8、关于党员意识不强,不能主动、及时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和机关党的要求,已认真填写《党员活动记实本》,完善每项要素,坚持每位党员亲笔签名,会议记录完整。二是党员能积极参加统战部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当党日制度。7月20日党员干部参加了梁家河图片展;8月10日,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三是按照《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每月5号是交党费日并主动向党支部缴纳当月党费,认真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党费证》。
9、关于党员干部动力不足“不想为”,热情不高,安于现状,事业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民宗局2018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的法规政策,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尽责、为民务实清廉的能力。二是严守党的各项纪律,把“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三是强化干部服务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8月21日、8月28日,局领导亲自深入社区、宗教场所了解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广泛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生产问题,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已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健全班子集体领导,促进了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领导班子经常与干部进行沟通交流,关心干部的生活学习,8月28日,局领导分别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群众,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10、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只盯着“不出问题”,求稳怕乱,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不紧密,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明显,对分管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入,创造性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邀请分管民族宗教工作柳部长一同参与,与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宗教局)进行业务对接。二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落实五个扎实”的大调研要求,深入街道、社区、宗教场所和民族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共同探索研究民族宗教等工作。三是按照《陕西省清真食品经营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防止清真食品泛化现象。8月对辖区的清真食品经营摊点进行检查,对违反《陕西省清真食品经营管理条例》的进行教育批评,限时整改。四是8月对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代表人士走访活动,了解他们在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每天安排专人收听收看《每日聚焦》“市民热线”等,在局微信群发布主要内容,举一反三,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五是严格落实《考勤及休假制度》,对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脱岗、慢作为人员等进行通报,按照要求对工作慢作为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1人。六是干部公务外出、请假人员必须填写《外出审批单》《请假审批单》,并由局领导签字审批、备案存档。年初填写《年休假计划统计表》,交办公室备案。七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开展批评教育、防微杜渐。在整改期间自查工作纪律作风问题批评教育干部1名。
11、关于领导班子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不够,一些重点问题缺少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办法,抓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民族宗教干部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寺庙”为抓手,培养、树立和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使民族团结观念牢牢扎根。二是对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发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作用。8月6日组织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宗教工作深度调研,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区、街、社区三级工作网络的作用,制定了《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工作制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管理服务到基层,把隐患消除在基层。三是规范完善民族宗教界别政协委员活动组制度,规范完善《民族宗教界别政协委员活动组工作制度》。
(四)区委巡察组四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要强化政治担当,发挥好班子领导核心作用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当前干部作风整改的要求,强化政治建设意识,干部担当意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好中省市民族宗教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新要求,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以求真务实精神,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全区民族宗教系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取得积极成效,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营造稳定和谐的民族宗教领域新局面。
2、关于要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每年按照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弄懂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积极稳妥抓好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经常深入到基层一线调研,对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进行认真调研,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3、关于要严明纪律扎实织密制度“笼子”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纪律,落实“一岗双责”,局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健全各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纠正违规行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已修订完善《区民族宗教局财务管理制度》。
4、关于要对照问题落实整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局领导班子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进一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具体指导下,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所取得的初步整改成效与区委的要求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下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举措,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的巩固和深化工作,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号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用“五星级服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当好“店小二”,全心全意服好务,让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满意。
(二)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问题整改,真正把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长期坚持。
(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加快追赶超越步伐 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大调研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再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总之,我们要切实抓好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扎紧织密管控各种权力、规范工作运行的制度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89625268;邮政信箱:碑林区南院门27号;电子邮箱:qzjswj@beilin.gov.cn
碑林区民族宗教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