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心党组深刻认识到,区委专项巡察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体现了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中心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3月22日反馈巡察情况后,立即成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冬玲、副组长王方明,成员符小琳、张玉峰、范莹、李军平、潘黎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由王方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研究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细化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全程参与,研究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中心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细化分解出21项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共计71条,对每个问题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责任落实。中心主任雷冬玲同志履行“四个亲自”,亲自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亲自修改撰写巡察整改报告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4月15日,我中心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4月2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抓好巩固提高。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达到了以巡察整改推动我中心各项工作的目的。
(四)整改取得成效。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使各项工作都按要求规范运行,我们针对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制度》、《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控制度》、《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金收支管理暂行规定》、《财务报销审批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编印《制度汇编》,建立9类49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保障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党组对机关政务和后勤服务保障思考不全面、不周密,统筹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处理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畅通服务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②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签订服务管理合同,以物业、餐饮、安保等服务为重点,实行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外包管理,理顺后勤服务保障能力。③制定参观学习计划,拟组织7月份进行综合性外出参观见学,前往兄弟单位借鉴学习服务及管理经验,拟于11月份召开一次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座谈会(培训会),针对服务质量走访区级相关部门3次。④认真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编印《制度汇编》,建立9类49项工作制度,全面指导机关事务服务工作。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结合专项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大调研”,探究机关政务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并撰写调研文章1篇。
(2)关于“党组议事不全面、操作不规范,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服务中心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内容,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自信”。②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全体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③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对表决意见、表决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以明确责任。
(3)关于“存在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少,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重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进行学习,同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专业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切实提升班子正确决策、科学谋划的综合能力。②严格按照《党组会议制度》和《中心务会议制度》的要求,规范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事内容,严格会议召开制度,每周三召开一次全中心干部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不定期召开支委会议,分别记录会议记录。③凡属“三重一大”议事内容的,均提交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其他属行政业务工作部署内容的,均提交中心行政班子会研究、讨论,并分别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
2.关于“专题学习教育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
(4)关于“党组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存在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强化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严格制定学习计划,确保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3次,自学不少于10小时。②制定《服务中心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会议座谈、观看专题片、邀请人员讲学,领导带头讲党课、前往社区、服务对象、扶贫对象、企业中间等多种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③制定《党支部活动记录》,于“七一”建党节,组织支部党员到爱国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中心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每月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1次、党员大会1次,每半年进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②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干部相互之间进行谈心。同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党性分析、过好组织生活,使党组织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党性锻炼的熔炉、激浊扬清的堡垒。③待领导班子配齐后及时开展支部换届工作。
(6)关于“2013年至2016年未召开支委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查阅历史档案及资料,收集整理召开支委会相关记录,完善资料,做好核查登记。②研究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通过,做好会议记录。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须经集体研究和表决的重大事项随时召开支委会议讨论。④为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更好的做好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在召开支委会时及时扩大到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章》等内容,从意识上充分认识支委会议的重要性。
(7)关于“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前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统一思想,统筹安排,使党员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义和目的,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②依据《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保留好党员评议表,确保资料完整。
(8)关于“行政例会与党支部会议混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严格党支部会议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记录,专本记录,专人保管。②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心党组会议、中心长办公会、党支部会议制度》,明确会议记录的范围、要素、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格式规范、内容详尽。
(9)关于“未落实每月收缴党费的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决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5号是交党费日并主动向党支部缴纳当月党费,建立党费收缴台帐,认真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党费证》。②党员每月要积极参加统战部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③按照区委组织部和机关党的要求认真填写《党员活动记实本》,完善每项要素,坚持每位党员亲笔签名,会议内容记录完整。
(1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对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不遮不掩,一针见血。②5月10日前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会前“一对一”谈心谈话,重点从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谈问题,召开会议时坚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真正把意见等谈开谈透,也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③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做到既有“辣味”,又要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④尝试邀请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民主生活会,面对面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1)关于“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中心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凡是向组织部上报的领导干部人选和向人社中心上报的非领导职务人选一律经过动议、反复酝酿、征求意见,达成一致后,通过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②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③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对表决意见、表决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以明确责任。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坚持开展“六个一”活动,全面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如实向上级党委汇报个人的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家庭住房、财产、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婚育等重大个人事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反馈意见收到之日,立即立行整改,已整改完成。
(12)关于“干部推荐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考察干部过程中,不折不扣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②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 必严。③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工作要求,针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积极培养有干劲、品德好、综合能力强的干部,鼓励促进全体干部砥砺奋进,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综合素质。
(13)关于“党组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管不力,领导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面、细致的排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巡察反馈意见收到之后已经完成。②中心党组每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听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如实向上级党委汇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够,服务保障标准不高”问题。
(14)关于“在服务机关,追赶超越、争创一流上意识欠缺,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对有关政策规定学习掌握不够,服务保障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树立“追赶超越”理念,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全市追赶超越会议精神。自巡察反馈意见收到之后已经完成。②主动联系上级对口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加强学习交流。③每月开展一次机关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在机关餐厅门口设立意见箱,开通机关服务热线。④制度促工作。在《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汇编》一书的指导下,不断加强业务工作的开展,确保车辆、餐饮、办公设备、物业、设施设备、卫生保洁等综合服务扎实到位,确保响应有记录、服务高效率、后期有反馈。⑤加强“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学思践行、团结协作、高效工作、优质服务”的干部职工自我评价考核,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做建设美丽碑林和创建文明机关的 “五星级服务员”和服务群众的“店小二”。
(15)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个别干部自我要求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干部每周例会开展专题学习系列讲话,专项整治有关文件,把好思想关。②制定《考勤及休假制度》,坚持科室签到制度,每位干部按时签到,利用每周例会对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脱岗、慢作为人员等进行通报。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开展批评教育、防微杜渐。④对于干部职工反映较集中的个别干部采取党支部书记进行红脸出汗式的直接约谈。⑤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学习实效,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党课辅导等方式,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学”得深入,“做”得扎实。
2.关于“财务纪律意识不强,不严格照章办事”的问题。
(16)关于“对财务日常管理不到位,财务政策执行偏差,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费、虚列指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操作规范进行账务处理。②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支出管理,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③聘请专业审计公司,每月进行财务审计及业务指导,强化财务监督。
(17)关于“2015年、2015年发生了重复报销”和“现金去向”不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人员管理,做好日常培训。对人员加强管理培训,严格按照财务各项相关政策进行经常性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专业技能培训,强化岗位业务培训,提高财务法规政策水平。相关人员已被纪委问责。②监理和完善支出管理制度及报销制度。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实施方案》,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③加强现金管理。避免大额现金支出,杜绝白条抵库现象,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库存现金管理的要求,每月盘点库存现金并登记库存现金盘存表。④建立日常业务登记核销制度。针对各类报销业务,建立台账,制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统计表》、《发票报销业务及票据移交登记册》、《使用公务卡报销业务及票据移交登记册》。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关于“中心党组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上级要求不够有力,仅满足于一般性的传达布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传达学习《碑林区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会议内容,以会议精神指导我中心党风廉政工作。自巡察反馈意见收到之后已经完成。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③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细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9)关于“多年来未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②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严格落实例会制度。③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为廉政责任人,夯实廉政责任。
(20)关于“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重分解轻监督,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一岗双责”意识,制定《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要求。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③进一步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纪检委员参与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21)关于“党风廉政教育的主动性、实效性不够,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落实不到位,反腐倡廉工作与本单位‘项目多、资金量大’等实际结合不够,多年来未按要求落实廉政党课教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利用周例会开展领导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法守法、廉洁自律的“红线意识”。②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报告,自觉规范廉洁从政行为。③廉洁制度上墙。中心党支部与业务负责人签订《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在中心公告栏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④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财务报销等多项制度,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制度化建设,用制度管人约束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区委巡察组四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要加强党的领导,注重班子全面建设”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习理论,全面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强化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严格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实效。领导带头讲党课、前往社区、服务对象、扶贫对象、企业中间等多种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现已按时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要规范制度执行,强化规矩意识”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有效地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现象,以制度促工作。全面完善制度建设,梳理全中心性制度,在《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汇编》一书的指导下,不断加强业务工作的开展,确保车辆、餐饮、办公设备、物业、设施设备、会议服务、卫生保洁等综合服务扎实到位,确保响应有记录、服务高效率、后期有反馈。加强“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学思践行、团结协作、高效工作、优质服务”的干部职工自我评价考核,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做建设美丽碑林和创建文明机关的 “五星级服务员”和服务群众的“店小二”。现已按时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要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落实”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相关职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健全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纠正违规行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破解制约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加大节能、节水型机关创建力度,完善机关用能考核监督机制,强化机关节水、节电检查力度,解决机关用能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现已按时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狠抓巡察整改,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意见,对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安排专人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做到过程全监督,结果要公示。中心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进一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预防为主。现已按时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增强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大局发展意识,中心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不懈地抓好班子理论武装,把学习党章党规、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钻研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树立“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思想意识,争做为民服务“店小二”、“五星级”服务员,争做追赶超越“排头兵”,争做“大西安”建设和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铁军”。
(二)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党规党纪。
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挺在前面,做到心有畏、言有戒、行有止。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牢固树立高线底线思维,坚守党的道德高线,严守党的纪律底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依章而行,不闯红灯,使接受纪律约束成为一种习惯,时时心存敬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三)围绕中心,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有效地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寻求党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做到党支部工作和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真正体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出发点。
(四)突出重点,加强党支部建设。
一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确保组织生活按要求及时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三是解决好党内批评难的问题,在党员队伍中形成讲党性、讲原则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解决过组织生活不严肃、坚持不经常、重形式、轻质量等问题。
(五)强化创新,改进党支部活动。
进一步树立通过创新谋求发展的理念。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突破活动的单一性、封闭性,增强活动的多样化、开放性,根据形势和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素质,心理需要及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更新内涵,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发挥活动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9625607;邮政信箱:南院门27号;电子邮箱:bljgswglj@.gov.cn。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