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碑林区交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交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自接受巡察以来,局党组始终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并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行动,于2月2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落实情况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局、站两级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上报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局、站两级及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分工。
局党组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碑林区交通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吕益敏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志杰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局机关支部书记、局办公室主任王全德同志,交管站支部书记、站长宋予洁同志,交管站支部委员、副站长张涛同志,交管站副站长梁浩同志。局党组建立“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机制,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
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吕益敏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局党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强调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月23日,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吕益敏同志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挖细照,深入查找班子及成员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为交通局党组整改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四)建章立制,抓好落实。
局党组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三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2条具体措施。制定了各类具体工作计划、方案10项,完善了涉及党建、人事、财务、执法等各类规章制度11项,印发各类通知17项,制定业务工作程序规范20项,以制度促整改,以制度抓落实。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5月16日,局党组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检查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会上,局、站两级领导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对照局党组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分工分别汇报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吕益敏同志要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要对照责任清单全面自查梳理、查漏补缺,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切实用制度抓作风建设、用制度抓整改落实。
(五)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我局当前工作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碑林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整改期间我们积极征求区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接受监督,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决落实区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以强化“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尺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使整改过程成为我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对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理解把握不到位,缺乏科学谋划和整体规划。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学习。局党组利用每周三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局机关、交管站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及省、市、区全面深化改革相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2.召开专题会议。1月初,局领导班子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交管站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了2018年度工作部署会,听取局机关、交管站及各科室负责人2017年工作汇报,梳理了2018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3.制定工作计划。3月初,局办公室结合我局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分别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追赶超越规划方案》、《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铁腕治霾”有机废气治理方案》、《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好单位发展建设的科学谋划和整体规划。
(2)执行“事权下放”后的总体规划不到位,研究解决“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思路不宽、举措不多,创新开拓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1.专题研究。4月中旬,交管站主管业务的站长和主管维修的副站长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开会,围绕如何优化便民服务、不断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一次性办结进行了讨论。2.提升服务水平。目前,我局的行政许可类、行政确认类、其他职权类、公共服务类等15项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已全部进驻政府服务中心,除了两项经营许可新办业务不能实现立等立取外,其余事项已实现一次办结,真正做到只让群众跑一次。3.服务事项网上公布。截止2018年5月11日,按照区政府服务中心的要求,我局将15项行政事权的工作流程、申报办理业务所需材料、业务办理表格已全部上传至“西安市政务服务”网和“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4.自道路普通货物行政许可审批下放以来至2018年5月底,业务股共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3530户,目前我站管理道路普通运输经营业户9793户(其中运输服务企业28家),管理车辆11600多辆。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不到位的问题。
(3)聚焦三六九,树立打造铁军,服务“追赶超越”的意识还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1.层层落实,认真执行上级指示要求。一是局领导班子每周三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局机关、交管站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政府会议及文件精神,局领导结合本单位职能和目标任务安排局、站两级具体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赋予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交管站每周一早上召开中层以上人员例会,听取各科室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对收集反馈的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在会后及时向局机关反映解决。2.开展专题教育。4月初,局、站两级开展“打造追赶超越铁军 补齐干部作风短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对照西安铁军的八条标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四个意识”不牢固,对中央、省、市、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理解把握不准,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考虑思考,结合实际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少,存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工作方案。3月初,局党组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工作思路》,《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全局工作;局下属交管站制定了《碑林区交管站2018年工作思路》及依法行政、“铁腕治霾”、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安全生产等4项具体工作方案。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市交通局、区铁腕治霾办对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要求,交管站维修办对辖区汽修企业每天进行检查,督导企业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落实“错时作业”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市交通局近期文件精神,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向辖区13家汽车维修企业发放喷烤漆房升级改造的第一批奖补资金共65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是加强辖区客运整治工作。履行区客运整治办牵头单位职责,制定印发了《碑林区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春满中国·醉西安”期间暨春季工作安排》(区客整字〔2018〕4号),开展辖区客运市场秩序春季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份至今出动运政执法人员277人次,执法车辆63辆,联合市运政稽查支队2次,检查旅游车辆445台,配合市支队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4辆,已移交市运管处处理。
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碑林区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碑交字〔2018〕8号)。4月份,局机关与交管站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交管站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加强日常巡查,交管站安全办每天对辖区运输企业、维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占道经营、露天喷漆和随意倾倒废机油等情况。2018年1-5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220人次,出动车辆39台次,检查汽修企业58家,运输企业5家。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5)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形式、轻实效”班子议事气氛不浓,存在会前酝酿沟通不够,会上讨论交流不充分,主要负责人有违反末位表态原则的倾向。
整改落实情况:1.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属于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单位重大事项由局党组成员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2.完善制度。局党组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修订了《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每个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和一次行政办公会,分别听取局党组成员和局、站两级近期工作汇报。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要求。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党组成员票决制。4.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依法行政、物资采购等事项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并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了决策科学民主。5.局下属单位交管站涉及财务、人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的会议,均参照执行。
(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1. 完善制度。局党组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主要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2.局、站两级认真自查。对近年来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了全面清点、梳理,针对局、站两级在大额资金的使用方面存在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局领导班子与有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问责,要求立即整改,在今后的经费使用上必须逐级请示上报,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才能使用。
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基本制度落实质量不高的问题。
(7)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四同”的要求,党建工作重安排部署,轻检查督导。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制度。局党组制定了《局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加强督导检查。局党组每季度听取1次全局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抓好落实。局党组成员每年12月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长期坚持。3.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区委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大调研工作要求,局党组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党组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调研课题,以一线执法人员和辖区运输企业、维修企业为调研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为根本宗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4.党员公开承诺。结合区委组织部下发的“追赶超越我承诺”文件精神,局、站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追赶超越”公开承诺书”,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5.加强党员培训。今年3-4月,在区直机关工委的统一组织下,局、站23名党员分批次参加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培训。
(8)贯彻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不规范。党建活动重形式,轻内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党支部活动记录和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局、站两级机关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了党支部活动记录,认真填写区上配发的《支部活动记录本》,规范填写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列席者、记录者,所有参会人员均有签到记录,对于缺席者,由组织委员负责安排补学。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党组织建设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基层党组织设立固定党日的通知》。局、站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第一周周五安排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3.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局机关办公室认真梳理了2013年以来全局党费收缴上交工作,经自查,近年来交通局党费虽然足额上交,没有违规使用党费现象,但没有严格执行每月按时收缴党费的规定。局党组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通知》,今后各支部每月由专人负责收缴纳党费并及时上缴交通局党总支,严禁拖延收缴党费。
(9)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未能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3月2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对照区委第一巡查组反馈意见,党组成员结合单位实际和自身工作岗位实际,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
3.选人用人、干部管理不够规范。
(10)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落实制度规定不严格,研究干部职务晋升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需召开党组会研究的原则。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召开会议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规范局、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11)领导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党组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成员重新学习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文件要求,针对以往在填写报告时出现的不细致、不全面等问题认真自查,全面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的住房、财产、身边亲属等重大个人事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加强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管力度。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听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如实向上级党委汇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安排不到位,抓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制度。局党组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碑林区交通局预警促廉机制》,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的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2.签订责任书。三月底,局党组书记与局、站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交管站支部书记与两名副站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交通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交管站全体干部职工均签订了《廉政建设承诺书》。
(13)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不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有差距,没有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班子整体合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1.自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局党组书记吕益敏同志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向巡察组领导汇报沟通,亲自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18项,亲自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扎实整改,不走过场。2.副局长马志杰主动承担起领导干部责任,认真做好全局上下的安排部署工作,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14)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重分解轻监督,对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及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重新修订了《碑林区交通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定《碑林区交通局廉政谈话制度》和《碑林区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内容以及党组主体责任内容,把“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析分管线廉政风险”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机制,写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实行任务包干。
(15)廉政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还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1.交管站计划在6月份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次干部职工执法培训,集中一天时间,邀请省运管局稽查总队副队长、市交通局法制处、市运管处、市维修处相关业务科室的领导进行授课,重点围绕执法检查、执法文书制作、职业道德、廉洁执法等方面进行学习,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廉洁执法的“红线意识”。2.廉洁制度上墙。在交管站业务股、维修办窗口单位办公室墙上向群众公布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
2.关于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6)领导干部工作中存在着官僚主义。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宗旨意识。结合区委、区纪委下发的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大调研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深入执法一线和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开展基层调研工作,通过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方式征求意见,研究解决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17)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开展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工作中存在领导把关不严,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局机关办公室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人员工作职责》、《机关人员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工作职责》;2.完善交管站在行政执法、文明执法、行政审批等业务管理上的规章制度。交管站修订完善了《进一步加强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行政的规定》、《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违反交通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局机关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聊天、淘宝、打游戏,不得无故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办事必须向局办公室主任履行请假手续。交管站每天早上由一名副站长负责点名,检查执法人员制服着装,强调工作纪律,提出工作要求;下午下班前到各部门检查人员在岗情况,重点检查窗口服务人员的着装、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情况。
(18)服务意识不到位。与当好“五星级服务员”“店小二”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1.局领导班子成员印制了“金牌店小二”名片,公开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并主动向企业和群众赠送,当好“五星级服务员”。2.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局机关为每个办公室配发了“行政效能革命的五条纪律”提示桌牌,将“五个不允许”和“五个必须”印制在桌牌上;我局15项政务事项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方便群众查看;交管站业务股、维修办窗口单位进一步缩短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延时工作制、上门服务制,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路、少费心。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9)违规发放加班费。区交管站利用节假日发放物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修订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2.全局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区纪委第三监察室的谈话工作;对于巡察组提出的违规发放加班费、利用节假日发放物品的问题,现均已整改到位。
(20)租赁办公用房财务手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租赁办公用房财务手续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交管站从2017年元月起租赁的稽查队办公场地,签订了正规的租赁合同,甲方提供的是税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
(2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整改落实情况: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财务由局一把手亲自把关,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使用现金。2.交管站组织财务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巡察组提出的关于规范财务工作的整改要求及意见,站长提出了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经纪律、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范使用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支、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22)区交通局和区交管站存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局财务报销程序,严格压缩行政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实行费用事前审批制度。除人员支出、水电费等日常支出外,其余费用报销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三是局办公室制定了《碑林区交通局关于改进会风的规定》,局、站两级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对改进会风的规定要求,长期坚持。
(四)区委巡察组五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充分发挥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将重点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的锤炼,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讲纪律守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层级、贯彻于交通局工作全过程。三是严守党的纪律。局党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执纪,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咎则到位,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
2.关于“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局党组将整改与完善局、站两级管理结合起来,持续完善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确保制度有效管用,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查处,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动和监督。
4.关于“改进作风、务实创新”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谋划工作。围绕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局党组在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铁腕治霾”有机废气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研判政策,深入调研,主动作为,形成问题分析深入、政策措施可行的研究报告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出谋划策,献言献计。
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通过深入基层,与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及经营户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5.关于“以持之以恒的精神抓好整改”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局党组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风清气正的政治风貌、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成绩,全面促进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与提升。
三、向党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区委第一巡察组没有向交通局党组移交信访举报件。
四、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工作
整改工作对促进我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碑林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区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区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关于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碑林“追赶超越”做贡献。
(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解决单位编制问题。
巡察期间,我局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反映了交通局不在碑林区政府编制序列、无三定方案的问题,经碑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碑林区人民政府审核,碑林区政府于2018年3月29日下发了《西安市碑林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碑政办发[2018]22号),落实了我局编制问题。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888900;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测绘东路196号,邮政编码:710054;邮箱:2671361328@qq.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交通局党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