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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安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8/06/0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安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月8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安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春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队)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由副局长李养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执法监察大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章党纪党规的重要讲话和“八项规定”、“四个意识”等内容,强调要严肃从严治党,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提振干部精气神;召开2次专题会议,剖析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责任人及处理意见,强力推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安监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碑安监党字〔2018〕1号),将反馈意见3方面的8个问题,制定了2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2月8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10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新常态下对安全监督工作遇到的深层矛盾和问题缺乏深入的分析、思考和研究,班子成员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思路不够开阔,方法不够灵活,未能完全适应安全监督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用“追赶超越”理念引领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向党组成员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安排2名干专职党建干部(目前在区委借调)负责日常党建工作。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学习带动作用。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向党员干部下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之江新语》,以“三会一课”为抓手,认真开展集中学习。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起草了《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规定》、《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规定》、《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定》,待市上公布后再进一步修订完善执行。四是强化“追赶超越”的发展理念。制定了《碑林区安监局追赶超越实施方案》,用“追赶超越”的战略部署提振“精气神”,凝聚发展力量,积极破解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为加快安全生产工作“追赶超越”奠定坚实基础。

2.贯彻落实上级指示不到位。“四个意识”不牢固,对中央、省、市、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未能全面深刻把握,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结合具体实际贯彻落实举措少,存在着观望拖延,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2月28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四个意识”有关内容,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并以“四个意识”统一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意志。二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出台《碑林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领域实施办法》,将《实施办法》的28项重点任务细化为103项制度性措施。区编办批准区安监局新成立了安全监管三科(碑编办发2018〕18号),增配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人,编制数增加7人(行政3人,事业4人)。在8个街办成立安监所(碑编发2018〕14号),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向街办招聘24名安全监管网格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监管力量。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印发《碑林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碑政办〔2017〕33号),编印《碑林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全面推动各类企业和各类公共区域建立健全预防机制。目前,确定了20家标杆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第三方机构全面进驻企业开展工作。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局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三重一大”问题界定不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着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党性观念有所淡化,党组决策作用弱化,存在“角色错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挥党组的决策作用。党组会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区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审定以局党组或局机关名义拟发的重要文件;审定以局党组或局机关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请示;审定大额资产购置项目;审定干部的选拔、推荐、任免、奖惩事项;审定以局党组或局机关名义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听取局党组成员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审定局党组学习计划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重点工作一律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制定了《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突出提高行政效率作用。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决定局年度工作、月工作和安排全局性工作;听取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通报各项目标责任制的完成进度,及进一步抓落实的措施等重要事项一律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

4.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重考核、轻党建”现象,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四同”的要求二是贯彻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不规范。党建活动重形式,轻内容,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 ;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党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高度。二是制定了七项党建工作制度。即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中心组政治学习制度、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5.选人用人、干部管理不够规范。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落实制度规定不严格,研究干部职务晋升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需召开党组会研究的原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凡是向组织部上报的领导干部人选和向人社局上报的非领导职务人选一律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2018年以来,确定的优秀公务员和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均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作临时动议,对集体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并坚决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对拟报送的市级、区级先进个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均在全局范围内公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安监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中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满足于一般性的传达布置,未能结合安全监督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有差距,没有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重分解轻监督,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结合单位行业风险开展教育的主动性、实效性还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一次党纪党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重大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2018年度工作会、三项攻坚行动、双预防工作局党组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党风廉政教育实效。及时将上级纪委通报的案件进行传达学习,强化警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7.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安全监督有走过场的现象。二是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四是与当好“五星级服务员”、“店小二”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执法监察。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监管执法监督的实施科队、监督方式、监督内容、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着力防范行政执法当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执法、违规执法等问题。二是认真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建立完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等专项会议记录。三是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要求科以上领导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为课题,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研,为全区推进此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四是以当好“店小二”、争当五星级服务员为出发点,深化“只跑一次”服务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一是大额物资采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二是关于原始单据与记账凭证不符的问题。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四是违规报销异地过桥费。五是安全检查专家费发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碑林区安监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碑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购有关物品。二是邀请区财政局专业人员对出纳进行多次业务指导培训,严格财务管理流程,规范记账、报销行为,做到日清月结,严格防范财务风险;对2013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查,纠正问题5项(票据归类不正确、倒装错装现象)。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司机报销停车票、过桥费等票据,凡不是在碑林区内因公务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外地票据要与派车单一致方可报销。对此次巡察发现司机违规报票的7385元过桥费,已全部收回,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四是细化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层面的专家费用标准,由牵头科室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费用发放清单,并仔细核对人数、金额。经局领导审批后,专家签字后方可向专家发放费用,发放完毕后,及时将发放清单入账登记。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个别科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一些措施比较原则和笼统,有就问题抓问题、举一反三不够、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严从实,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区纪委驻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立足长远,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省市区委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三项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办法。注重统筹兼顾,提高护航追赶超越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27773。邮箱:blqajj@163.com。

 

                             中共碑林区安监局党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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