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区安监局党组开展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安监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在区安监局和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欢迎大家举报反映。
巡察组的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504
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
邮政编码:710048
电子邮箱:qwxcz1@beilin.gov.cn
联系电话:029-83221691 1334741613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特此公告。
中共西安碑林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