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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来源:           时间:2017/06/29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即日起对区物价局党组进行为期一月左右的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物价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在区物价局和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

巡察组的办公地点: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区委巡察办506室  

邮政信箱: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23号5楼区委第二巡察组

邮政编码:710048

电子邮箱:qwxcz2@beilin.gov.cn

联系电话:029-83223110   13347416132

受理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特此公告

 

 

中共碑林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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