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局党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委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委书记牵头,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委会议3次,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题部署会2次,重点研究安排,明确整改要求,推进整改落实。5月28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责任清单,亲自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为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相互监督、共同推进的目的。
(三)制定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局党委围绕反馈意见中的24个问题,反复研究制定了局党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共制定了38项整改措施,16个专项工作方案,22项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9项工作制度,整理汇编形成我局《工作制度汇编》;同时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多次修改完善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和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对整改工作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局党委副书记先后三次组织各支部书记、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具体实施,主动认领问题,制定责任清单,带头抓好整改。
(四)注重警示教育,落实整改任务。在整改过程中,局党委注重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三重一大”,规范权力运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业务工作监管、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通过开展“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问责9人次。
(五)加大督促指导,严格监督检查。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局党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全体班子成员都建立了个人责任问题清单,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在每次党委会上,都要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态度。
(六)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局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规范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梳理,针对24项存在问题,一一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24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发挥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建设核心示范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品质碑林’工作中举措不多、融合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制定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今年在全局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工作新论述的活动,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分别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召开学习交流会,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局党委班子每月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工作的新论述和中央、省市区最新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互相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注重工作落实,制定了《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活动月实施方案》,对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及建设核心示范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品质碑林”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表和工作台账,确保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关于“工作合力不足。在三局合并和市政府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的新体制机制下,班子分管领导对有效实施‘大城管’的认识不到位,考虑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利益多,考虑全局利益少,考虑单项工作多,兼顾全局工作少,没有形成强劲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合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党委重大事项研判制度》,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成员AB岗工作制度》和《局工作例会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工作例会,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和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重大事项局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二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发挥核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点工作班子成员领衔督办,不断提高全局上下的聚凝力。三是充分发挥区城管委办公室和“十四运”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先后15次召集各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召开“十四运”联席会议和工作部署会,对城市治理和迎“十四运”工作领域重大事项和重要任务进行研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在全市前列,共下发提醒单112期,督办单64期、责令整改通知书3期,下发城市治理相关文件、方案30余份,下发城市治理工作通报22期,销号督导整改各类问题70处。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3)关于“解决问题办法不多。领导班子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游商占道、出店经营、车辆违停等城市秩序管控顽疾,违法建设、违法市场、工地管理等综合执法难点问题,没有从深层次研究对策,没有从常态化、精细化等方面做持久性的投入和安排,工作重突击、轻长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年内每个班子成员形成一篇调研报告;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容秩序行业监管工作机制》《碑林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建筑施工工地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等10余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分阶段组织开展“小灯箱小耳朵”专项整治、卷闸门清洗专项整治、出店占道专项整治、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打压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顽疾。年内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141处、整治清洗建筑物外立面21.94万平米;贴条处理违停车辆11.6万辆、劝离约3.1万车次,拖移500辆,暂扣出店及占道经营物品3100余件。制定了《碑林区违法建设集中歼灭战实施方案》,局领导每天带领相关科室对各街办违建拆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每天违建拆除情况以《歼灭战日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各街道办违建治理工作每月进行考核打分,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内容,共下发《歼灭战日报》及通报100余期。截止目前,十四运销号系统任务1124处违建已全部销号完成。
(4)关于“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在深化城市治理‘五化’、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班子领导对新要求认识不足,对新知识学习更新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做事,工作理念和手段创新不多,敢想、敢试的勇气和魄力不够,工作推进的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强化干部对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制定了《碑林区进一步深化城市治理“五化”工作方案》和《西安市碑林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区城市治理“五化”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全年已完成提升口袋公园和绿化广场5座,提升道路绿化4条,建设绿道10.65公里,剩余绿化建设任务以及自加压力新增朱雀路、延兴门地铁口周边绿化提升和秋林苑绿化广场提升改造等3个绿化建设项目,均纳入2020年秋冬季绿化建设任务,已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127条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任务年底全部完成。5月份召开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大会,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落实再部署,充分学习借鉴我市先进城区和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今年已完成全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和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并投入使用,辖区其他垃圾已全部运送至鄠邑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成功申报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争取省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
3. 关于“落实市区重点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5)关于“落实‘厕所革命’不彻底。对照市上全面提升改造公厕的要求有差距,改造后的部分公厕后续管理跟不上,问题较多,基层管理单位意见较多。长乐坊地区个别居民院落仍有旱厕使用,改造推动迟缓,群众意见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碑林区公共厕所长效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环卫公共厕所专人管理的督导检查力度,统一环卫公共厕所检查记录台账,落实全天保洁工作制度,完善检查登记制度,规范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二是根据检查标准,每日不定时的对公厕开放、管理员在岗在位、消毒消杀、设施维护、内外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完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知具体工作人员,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方便市民如厕。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厕所开放。对全区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厕所再摸底,逐步推进社会单位厕所有序开放,管理规范,干净整洁,同时引入WebGIS电子地图,对全区公厕进行点位、图片等信息录入,不仅满足城市管理数字平台数据更新,也进一步方便群众如厕。四是创新管理模式。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吸引专业人员参与到公厕建设改造管理中,计划引入PPP模式,通过社会力量进行管理服务方式,推进厕所管理工作。今年全区新建公厕2座,提升改造公厕26座,鼓励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厕所6座,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对于个别居民院落仍有旱厕使用情况,按照《碑林区全面推动“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由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改造实施。2019年12月,长乐坊街办对窦府巷18号院、窦府巷5号楼旱厕已进行改造。我们将继续督查长乐坊街办对辖区厕所进行摸排、联合民政部门做好居民院落厕所改造。
(6)关于“ ‘路长制’督导检查工作弱化。全区部分处级领导干部调整后,区城管委办公室仅印发了更新各级路长的通知,但未将路长制标识牌上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区“路长制”办公室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收到的群众投诉和发现问题,仅是向基层安排了事,缺乏跟踪督办,缺乏有效指导,致使部分城市顽疾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路长制”工作制度》,针对群众投诉,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加强“路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对收到的群众投诉和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积极做好与市路长办的沟通,按照市路长办的要求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对路长包抓路段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考评,将结果纳入城市治理工作考核打分中。按照市路长办工作要求,每月开展最佳最差路长评比工作。
4.关于“抓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7)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2016年至2018年,局党委未制定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以党委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参会人员未按要求覆盖到全体处级干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区相关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每次学习半天,组织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参会人员针对学习内容,会上进行交流研讨,谈学习心得体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实。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局党委委员定期对分管部门和包抓联系支部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12月7日局党委召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在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例会上将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9)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听取意见不够广泛,谈心交心深入不够,查摆出的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实际不够紧密。2016年,2017年,2018年,班子和成员三年来查找的问题大同小异,个别成员甚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班子和部分成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讲思路、提要求的多,列出具体的举措和任务少,结合自身实际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制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对民主生活会各项流程及准备工作进行详细规定,严格会议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听取意见,制定专门的谈心谈话表,对班子成员查找的问题召开会议集中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前由局党委书记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
(10)关于“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巡察谈话,普遍反映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仅限于简单的领读文件和总结讲评,对支部的日常活动指导和参加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修订完善《党委委员包抓联系支部工作制度》,要求党委委员必须参加支部的“三会一课”,同时,对最新的要求学习的相关理论文件,由包抓党委委员进行领学,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建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党建活动,局党委委员对支部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局党委定期对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偏软。党委班子对抓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强调执法业务多,专题研究、谋划党建工作较少,党委对基层党支部管理指导不够精细,很少组织开展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特色的党建活动。传达上级要求多,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跟踪督导和整改落实的少,存在突击抓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委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委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区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委(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制度。组织开展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特色的党建活动,坚持做好党委委员包抓联系党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与支部委员共同研究党支部工作,涉及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及有关方面反映。三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底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
(1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缺失。部分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没有进党支部班子,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制度》,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任务、责任分工及组织生活程序等,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局党委会对相关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在下次支部班子改选过程中对建筑和生活垃圾管理所支部、绿化队党支部班子进行优化,进一步强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3)关于“基层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会议记录中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开会地点等记录要素缺失,多数记录内容仅为学习题目,缺少讨论交流内容。局机关党支部下设的5个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缺失,没有活动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各支部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对“三会一课”的内容、任务、程序做出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支委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局党委每个季度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支部完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明确记录参会人员、每个人的交流发言内容,对局机关支部下设的5个党小组同时做好活动会议记录,健全完善相关资料。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落实党员参会签到,未到会党员必须参加会后“补课”,做到不走过场,提升学习效果。
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4)关于“存在局党委收缴党费存根数额与入账凭证数额不相符,没有填写党费上缴单,未附党员缴费清单等问题,且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的问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未按相关规定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公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党务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支部每季度上交党费出具党费上交单给局党委,局党委向各支部出具党费收据,党费上交单和收据要完全一致,同时局党委严格按照规定上交党费至区委组织部,并保存好相关票据,每季度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在全局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监督。针对党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区纪委。
4.关于“党委对干部队伍统筹管理不够”的问题
(15)关于“干部混编混岗问题比较严重。大量使用临时负责人,干部借调、人岗分离现象比较突出,干部意见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市区《三项机制》,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制定了《干部借调管理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公务员法》,每年对人事干部和人事工作分管领导进行培训教育,加强干部借调管理,学好条例和办法,在具体人事政策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目前我局已与组织部门进行了沟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干部任职及管理工作。
(16)关于“临聘人员录用和管理宽松软。局党委对全局聘用人员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使用临聘人员没有进行统筹规划,没有制定专门的聘用管理制度,且临时岗位的设置、人员的招录、工资的标准等随意性比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局临聘人员进行摸底,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临聘人员管理进行研究,制定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严格临聘人员日常考核,强化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定期对临聘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检查,统一岗位设置、人员招录、工资标准等,全面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三)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规矩和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17)关于“执行纪律规矩不严肃。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反馈材料,存在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体学习,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填报要求,对个别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局党委对未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班子成员,由局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年度个人事项填报进行严格把关。
(18)关于“对执法队伍监管不严格。对基层一些执法队员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淡漠、言行粗暴、吃拿卡要、“养摊子”等现象没有做到零容忍。对全区城管执法队伍政风行风、行政效能、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不主动、不经常、不深入,把督查的重点放在了衣容衣貌、车辆整洁上,执法督查力度不够,重点不够突出,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碑林区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活动方案》和《碑林区城管系统改进作风服务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对在活动中发现存在“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皮教育,限期改正存在问题。对比较突出的科所队和执法中队,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改正。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问责9人次。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定期对各科所队、执法中队作风纪律进行检查,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10余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局通报。
2.关于“内部管理和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9)关于“审计报告整改落实不到位。2013年至2018年,区审计局先后三次对区城管执法局2017年3月以前的财务账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中先后提出的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等问题,在2017至2018年的账目中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我局《现金支付管理办法》,并严格现金支出管理,减少大额现金的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的使用及管理,为局班子领导和各科、所、队全面办理公务卡,并出台《公务卡使用规范》发送至各科室、中队,要求在日常支出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相关业务;二是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加强与财政部门及其他单位的沟通,规范采购管理,确保日常工作合规、有序开展,对各类应急事务及新增考核任务,如无法按政府采购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经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或批准同意后,按流程予以组织实施;三是出台我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抓好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资产管理数据全面完整,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使其熟知掌握了解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和要求,避免工作疏漏。对于巡察组反馈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干部职工,已按照相关程序由区纪委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给予一名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并将此类问题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教育的反面事例,督促干部职工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为镜鉴,真正做到检身正己,正心修身,不断强化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关于“特种作业车辆管理不规范。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用财政资金报销车辆违章罚款的问题。机关食堂管理不严格。食堂餐费管理不明晰,无用餐费用账目清单,存在坐收坐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驶,从源头上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明确车辆违章的责任主体,对已经发生的违章行为,按照车辆派遣登记进行倒查,督促自行处理并严格奖惩,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控经费支出规模,对未纳入“三公”经费支出的事项严格把关,一律不予以报销;制定局《职工食堂管理及用餐规定》,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力度,与区财政沟通协调,职工餐费将通过往来账户入账,做到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实不力”的问题
(2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劲不够,投入精力不多。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当不够,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满足于一般性的传达部署,未能结合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2013年至2018年,主要领导撰写的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中提到工作中存在的‘三个问题’一直没有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委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局党委每年都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细化分解,但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抓得紧,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少、指导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明确任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主办科室,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坚持以经常性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紧盯关键时点,在重大节日前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倡导文明节俭过节;坚持以案促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馆等,不断增强全局干部拒腐防变、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建立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落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严不细
(23)关于“风险排查不到位。在2016年和2019年两次机构改革后,局党委没有及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漏洞多,风险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2020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分析工作漏洞,对风险点和工作漏洞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建立工作台账,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24)关于“监督防控机制不健全。对行政执法、协管员队伍、公用车辆、职工食堂、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管不到位,缺少针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和有效的防控措施,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不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管理措施跟不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我局10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制定了局《廉政风险点监督防控机制》,明确风险防控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监督人,完善监督制度措施,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无死角、无盲区。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政执法、协管员队伍、公用车辆、职工食堂、财务管理等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制定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不规范操作予以监督和纠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及长效机制建设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专项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520405;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电子邮箱:402936353@qq.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