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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0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持续强化对政治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的正确认识

我们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区委交给巡察组和中心党组共同的政治任务,把支持和配合区委巡察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规定,确保区委重点工作在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高标准落实。同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城棚改重点工作,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持续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2020年9月11日,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沅林,副组长韦亚平、姚建平、靳智民,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全面领导中心整改工作。

2020年9月18日,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就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要求,将自己摆进去,查找、检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同时针对整改过程中措施的落实情况,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特别是对涉及城改项目商业房租金、房产证办理等问题进行反复研究。

(三)持续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分类指导

自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书记冯沅林同志,亲自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班子成员一起,组织相关科室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中心实际,亲自主持制定了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对整改进展实时了解掌握,及时处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整改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

各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属于自己主管范围内的问题,按照“1+N”的工作思路进行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先后组织相关科室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房产证办理、信访积案处理、城改项目回迁安置商业面积经营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四)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中心党组先后制定《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日常行政管理。

(五)积极科学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城棚改事业发展

此次巡察反馈意见,对我中心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工作,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中心党组织的正规化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融合,凝聚力的形成,提高了工作效率,回迁安置、信访接待等工作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需求,有力地促进我区城棚改事业的发展。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制订的46项措施中,已经完成46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党组抓干部学习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党组、党支部学习基本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结合区城棚改中心实际开展集中研讨和互动交流少,指导实际工作的意识不强;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经常,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只有三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学习,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授课,相互研讨等方式强化学习。②巩固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区委宣传部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指定内容开展中心组学习,确保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③建立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制定了《2021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期间理论中心组学习与研讨计划》。

通过以上整改,我中心初步形成了落实精神深入化,研究议事机制化,理论学习机制化,为党组、党支部进一步正规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截至2021年5月底,党组进行中心组学习6次。

2)关于“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不明显。‘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结束后,长效机制未形成,没有对单位的相关制度、管理规定重新修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党组学习机制化,2021年将依据区委、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的有关工作要点编制《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2021年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的要求,组织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②将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研讨常态化,邀请专家授课常态化,业务学习常态化。2021年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领导班子学习研讨,组织党校专家授课。③制定《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通过以上整改,我中心已落实制定《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2021年学习计划》,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邀请专家讲课一次。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关于“破解难题办法不多。我区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对营业用房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在营业房后期运营中对商业运营风险考虑不足,致使部分商业用房闲置或运营业绩下滑,村民收益无法保证,矛盾日益突出。区城棚改中心党组对类似遗留问题没有好的解决思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我区在全市城中村改造中实施最早,许多举措属于开创性的,当时对线上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估计不足,导致以 “出租经济”模式为主的城改商业用房实际状况远低预期,为了摆脱困境,我中心集思广益,想了很多办法,成效不明显。巡察提出意见后,我中心主要落实了以下举措:①发挥棚改招商分局作用,在宣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同时,加大对城棚改营业用房的推介和宣传,提高城棚改商业用房的出租率;②对长期拖欠村民租金的部分承租户联合区级其他相关部门,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维护群众权益;③稳步推进部分村集体营业用房的移交工作,鼓励股份经济合作社接管营业用房,共同推进商业用房健康有序运营;④调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在城改商业用房经营中的角色,逐步从参与经营向指导、引导经营转变,充分发挥各个社区股份制合作社的作用。

4)关于“化解信访积案办法不多。城棚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形成了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在化解信访问题积案,解决上访问题特别是越级访的办法不多,仁厚庄等原城中村群众上访问题改造至今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上访量居高不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中心全面排查和梳理了城棚改事务中心3年来的信访积案,建立健全台账,形成每个积案“一套化解方案”、“一个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②对梳理的信访案件进行分类,已落实的,实施销号;正在化解的,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③对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情绪疏导工作;④仁厚庄群众上访的问题,我中心已经接待过多次,耐心向群众解释;⑤在2021年,区产改办(经济发展科)对已经成立并投入运营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先后指导合作社财务人员操作三资平台程序、在市产权交易中心推介边家村二组招商项目。

5)关于“对重点岗位管理不到位。边家村、朱雀东坊等项目档案管理不善,安置时个别拆迁户手中有安置协议,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查不到拆迁档案,给群众回迁安置造成不必要障碍,增加了工作成本。”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边家村和朱雀东坊项目档案因多次借阅,出现个别档案查找不到,已经补回,并制作了电子件,已经指派专人管理;②健全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档案查阅、借出等管理;③已经组织了回迁安置科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逐项目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建立了回迁安置的电子档案。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6)关于“防控机制不完善。区城棚改事务中心的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回迁安置中涉及房屋、资金分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察梳理不够,未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未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中心党组在2020年10月,按照各科室职能划分,梳理了各个工作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②规范了工作环节中报审流程,对回迁安置工作中房屋、资金分配逐级审批、财务监督等环节建立了监督机制,形成了相关科室报告,连带科室监督,分管领导把关的工作机制。③从2020年10月起,建立完善了回迁安置房屋、资金分配、合同签订、物资分配等重大事项研究议事机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④加强了全中心印章管理,实行“分管领导签署,主要领导把关,办公室登记”的印章管理全流程监管的体制机制;

7)关于“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未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紧,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专题廉政学习教育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工作部署精神;②利用支部政治学习,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党章党规;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了签名承诺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2021年,我中心党组持续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实际,在工程建设、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和项目建设等等领域开展廉政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担当不足。我区产改工作开始较早,但至今尚未完成。祭台村2009年拆迁改造结束,但产改工作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指导巡察开始后6月21日,才成立了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办祭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截止到2020年底,区产改办完成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②对完成产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转型。③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管理,初步实现了对全区经过产改的股份经济合作社202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

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北沙坡村2007年完成了城中村改造,原村民2010年安置在兰蒂斯城,时隔10年房产证仍未办理,回迁居民房产证办理缓慢,群众意见很大。据统计,城棚改中心实施的改造项目中有26个回迁项目至今未办理房产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梳理掌握了城棚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②对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已经办理完成3个,列入计划办理5个;③已经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进行黄雁村的土地划界工作;④针对梳理出的办证前期的其他手续办理问题,我中心已经呈报区政府、市城棚改事务中心,请上级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历史问题,制定措施,为尽快办理房产证创造条件。

后续措施:制定了碑林区城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和不动产证办理计划。1.计划2021年前完成976套房屋的回迁安置,2023年完成44套非住宅回迁安置,力争2024年底全面完成剩余户的回迁安置;2.成立城棚改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每年办理5000余套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力争2025年基本完成26068套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0)关于“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2018年、2019年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下属三个相当于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党员人数均超过3名,其中城中村改造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现有党员16名,均未单独设立支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2020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抓党建主体责任清单;②自巡察整改以来,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形成年初研究安排全年党建工作,年中小结、查漏补缺,年底总结的党建工作机制;③根据上级对我中心的机构调整状况,我中心梳理完成了全中心党员(含临聘人员党员)分布情况,调整党小组设置,按照主管领导分工的原则,设置3个党小组,开展党小组活动。

11)关于“临聘人员党员管理不到位。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临聘人员中有党员12名,其中时间最长的临聘人员党员已在城棚改中心工作了13年,但至今未将组织关系转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梳理摸清了临聘人员中党员情况,所有临聘人员党员均落实了组织关系,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2)关于“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个别党组会议未落实末位表态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细化完善了中心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重要职责。②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在研究过程中和会议记录留档中都显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决策民主化,管理规范化。③规范履行《重要事项末位表态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做最后陈述表态。

1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组成员之间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没有直点要害,查摆问题尚停留在表面,剖析问题不够深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2020年领导班子政治学习中再次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平时工作中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贯彻“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的原则,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②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2020年12月,开展了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教育活动,选取党章党规、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教育,该项活动将在今后持续开展下去。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14)关于“干部凝聚力强。机构改革后,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未能有效整合干部队伍,提升干部凝聚力和向心力,干部对新单位归属感不强。党组未能根据干部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效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增强干部的凝聚力;②2021年6月组织了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墨香颂党恩”书法展览活动;③发挥机关工会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参观了国测一大队。④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契机,组织全体在编干部赴宝鸡凤县参观“两当兵变”革命博物馆,组织全体同志用唱红歌、诗朗诵等进行了才艺表演,既表达了对党100周年辉煌的热情礼赞,又增进了同志们的了解、理解和包容,进一步增进了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5)关于“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区城棚改中心现有临聘人员69名,存在大量临聘人员闲置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回迁安置、档案管理等个别重要岗位、重要工作上仍在使用临聘人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临聘人员管理机制,规范临聘人员管理。②优化临聘人员结构,激发临聘人员工作热情,加强临聘人员考核,提高用人效率。③调整了临聘人员岗位,关键位置上均由正式在编人员负责。

三、下一步打算

1.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进行中心班子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强化政治建设。以增进“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坚持基层党建工作的“两个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城棚改业务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政治生活环境,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政治生态;

坚持用制度管人的思想,强化制度建设。既要善于建设制度,更要善于落实制度,不断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提升单位的建设管理水平。

2.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以盘活回迁商业房、消除城改遗留问题存量、加快回迁安置房产证办理工作为抓手,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区城棚改工作真正成为碑林区的民生工程,急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解决群众商业房租赁困境和回迁安置项目房产证办理为突破口,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3.切实抓好廉政建设,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履行党组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教育、警示、问责等方面入手,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888208,电子邮箱:blcpgswzx@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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