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7日至12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我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12月21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迅速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党组先后召开六次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分工。2021年1月13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的要求,我院党组集体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 及时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印发至各党支部,并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备案,明确各项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和牵头整改责任单位,配合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院领导班子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了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目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2020年12月28日,院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原文以党内文件方式印发至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对照检查。2021年1月15日我院又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通报反馈意见,公布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整改方案,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子整改方案,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层层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同志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带头领办16项整改任务。
(四)突出问题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全面统筹,实现日常工作与整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定期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全体党员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要求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一项问题建立一套档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完成时间和效果。同时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周有周报、月有月报,坚持每周向区委巡察办书面报送巡察整改周报,截止目前共报送二十一期。
(五)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院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做到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的笼子,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将法院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类25条具体问题,共采取整改措施74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3条,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0条。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碑林区法院党组制定实施的74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督促指导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不到位。干部学习主动性不高,撰写的学习笔记与本单位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院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学习的通知》,严格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二是通过党员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学、对照典型学、讲好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调动干部学习积极主动性。举办了“读党史、颂党情、跟党走”红色诵读活动、“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传承红色基因,抒发爱国爱党情怀,喜迎党的百年华诞。三是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机关党委加强对干部学习定期指导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学习督促指导工作情况已在我院内网《法院信息栏目》中发布《碑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检查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检查工作“再出击”》等多篇信息。
(2)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中,个别支部有学习计划,未见落实相关资料;个别支部处级以上干部调研报告中‘存在问题’、‘对策措施’部分内容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题教育学习的针对性,制定了《关于在全院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学习的通知》,扎扎实实将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对党员的政治学习和政治理论教育抓好落实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要求各支部利用每周五固定学习时间,制定符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落实相关资料,做好台账。四是机关党委加大对各党支部检查力度,对支部党员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措施中有雷同或与网上相似度达30%的将严肃批评。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3)关于“党组会研究行政事务多, 研究‘三重一大’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在院党组会上,专题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职责,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制定了《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在组织院党组成员共同学习的基础上,将严格按照该议事规则确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的认识,不断增强党组履职能力,通过学习熟悉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
3.关于党组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4)关于“信访工作没有形成闭环。未在信访工作主要环节(接待、登记、分流、审查、 处理、反馈和统计)上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限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间,保证一般来访能当场答复的一律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要求信访工作接待人员及案件办理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法院信访工作。二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做好化解工作,改善窗口和一线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制定了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的办法》,对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值班办法、预约接访、首访责任制以及定时汇总和转发督办的办法和通报制度都做了规定,规定了首次接访责任制,能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的办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进行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5)关于“对案件评查中存在问题没能做到举一反三,致使类似问题反复出现。通过区委政法委近年来对法院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发现,每年都存在立案阶段有关事项填写不完整、庭审笔录涂改处没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捺印、卷内证据未填写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由审判员、书记员共同签名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评查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加强我院案件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统一评查尺度。二是严格执行结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审限扣除审批事项,每周提取一次超审限案件通报各庭,在案件审理、审结审批中使不规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三是将我院制定的《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期限制度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再次下发各庭室,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将评査与规范制度相互衔接,使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6)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不完善。未能做到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普遍性、随机性,出现相对固定使用部分陪审员或者部分陪审员参与固定类型案件审理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学习宣传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已组织全院各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到位,做好陪审台账,做到陪审员普遍参审和随机参审,加强与陪审员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的权利,听取陪审意见,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二是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工作细则》,完善陪审员参审管理机制。三是职能部门严格依照《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工作细则》,加强陪审员队伍的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2.关于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7)关于“法院官网建设中存在管理、审核把关不严现象。碑林区人民法院网站未按照规定和要求办理‘党政机关’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登记。网站信息时效性差,‘法院概况’自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上传,至今未更新;存在有栏目无内容、内容不准确等问题,‘诉讼指南’、‘法律问答’、‘机构设置’ 等栏目内容混乱,均有‘王卜’等人的判决书公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审管办(信息中心)已按照规定缴纳网站相关费用,中央编办、区编办线上线下已审核通过,“党政机关”标识证书基本信息已登记。二是信息中心已将官网首页版面、功能更换,相关栏目已及时更新,我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内容均已更新,功能更加丰富,页面美化,时效性明显增强。三是审管办(信息中心)认真梳理官网相关栏目内容,准确分类栏目信息,王卜等人的判决书公告已删除。四是指定专人负责我院官网管理,做好定期维护。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8)关于“民主生活会不深刻。民主生活会上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思想放不开,做不到畅所欲言,相互批评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严格遵守上级党委对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确保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到位,符合要求,高质高效。已组织院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提高对党内民主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认识。二是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明确主题,谈心谈话,会上做到畅所欲言,互相批评不走过场。三是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党组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检视巡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提出了改进措施。
(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有网络抄袭痕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民主生活会指导、督导组的沟通对接,诚邀指导、督导组对我院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宾、科长赵杨平、第八纪检组组长牛建力、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王建峰到会指导。二是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确保发言质量,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加强会前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査材料和发言提纲逐一审核把关。三是强化会中管理,对存在偏离主题、自我批评“走过场”、以建议代替批评等不足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严的问题
(10)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党组未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得过且过,疲于应付心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内容相似,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当担,不折不扣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年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次以上。三是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2020年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质量及内容相似问题立行立改,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报告质量。
(11)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到位:部分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存在问题年年相同,整改走形式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结合碑林法院实际情况完善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院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明确“一岗双责”具体职责,要求院党组切实负担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提高履职能力,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不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党组直接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做到重大环节、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工作方案亲自审定;带头宣讲政策规定,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带头落实好牵头负责的各项任务。面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式,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手段和方法,党组以上率下,全员进行廉政教育。四是提高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效工作报告质量,在2020年度考核中,党组成员立行立改,已按照整改要求高质量完成个人报告,整改不走形式。
(12)关于“对警示教育重视不够,没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3年以来,法院7名干警受到纪律处分,院党组未以此开展警示教育,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继续深化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效果,警醒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专题大会,组织警示教育学习两次以上。二是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通过他们的工作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去,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多次举行警示教育报告会,利用我院法官违反工作纪律、审判纪律的实际案例,现身说法,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13)关于“‘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树立不牢固,没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重审判轻党建,存在以业务代党建的思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院开展“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树品牌,创建文明法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院党组及各党支部主体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领队伍建设,努力探索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高度融合。党组成员定期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下到所在支部,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督促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责任层层传导、级级压实。二是强化政治建设,制定了《2021年度全院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全院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学习的通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了《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进行集中学习的通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将“三会一课”有效地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四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补充通知》。五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依托,广纳民智、广聚民力,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举措20条》,实实在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
(14)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部分支部未按规定按月收缴党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各党支部立行立改,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召开会议,学习《党章》、党规以及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对党员义务的认识。二是制定了《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及按月收缴党费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建立健全按月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收缴管理机制,增强党员在党意识。三是制定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截至目前,机关党委按照党费收缴办法规定,已按月收缴党费,并给各支部开据党费收据,要求将复印件粘贴在学习园地,及时公布党费收缴明细,发党费明细本,认真登记党费。
3.关于干部队伍亟待加强的问题
(15)关于“书记员队伍稳定性差。聘任制书记员职务晋升空间缺失,同时待遇较低,因此流动性大,影响司法案件质量的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有关书记员司法改革的相关政策宣传。二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确保书记员待遇有保障。2020年在全院开展评选优秀岗位能手活动,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书记员,激发书记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书记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临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四)对区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
1.关于“强化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落实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2021年我院开展了“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树品牌,创建文明法院”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紧密结合本院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一以贯之对党忠诚,一刻不停加强学习,一往无前干事创业,一如既往践行宗旨,一身正气坚守底线,围绕“三个环节”、聚力“四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掀起了一场层次分明、渠道多样、形式新颖的学习热潮,并将学习内容积极转化为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关于“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的落实情况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更加权威高效的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政治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司法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法官干警素质和能力,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
3.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法院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的落实情况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效和履职能力,促进干警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干警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干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意识形态上突出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斗争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 关于“强化‘两个责任’,切实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的落实情况
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部署推进,亲自调度安排,亲自协调统筹,亲自督导落实,积极主动谋划,抓好工作落实。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审判,持续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结合“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等活动,教育引导法官干警以案明纪、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防腐之堤,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推进我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打算
碑林区法院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整改,务求整改实效。继续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区委巡察整改和省委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一以贯之狠抓落实。
二是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司法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动碑林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新业绩检验教育整顿、巡察整改成果,全力以赴助力十项重点工作,做好“十四运”安保维稳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防线前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整改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提升到制度层面,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具体、好用、管用的制度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87282873; 邮政信箱:西安市太白北路6号,邮编710068;电子邮箱: beilinfy@126.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