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6日至8月25日,十四届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宗局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民宗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民宗局以务实、踏实、求实的工作态度,立即召开局专题办公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责任划分和整改方向,逐条进行商议,为整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整改推进效率和工作质量。梳理分析每一条具体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下设整改办公室。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分管领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督查整改成效。
2.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区民宗局召开2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分步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3.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区民宗局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高质量发展。目前,已新修订两项制度,完善两项细则。
4.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成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新制定《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工作制度》、《碑林区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两项制度,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区民宗局理论学习计划》两项制度。制定和完善的工作制度要求全局干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更好完成。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干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作风建设。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持之有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推动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民宗局将反馈的三大方面7类主要问题,分解细化为11个具体问题,提出了29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29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继续巩固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安排部署、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较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分析研判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次数不多,制定的工作措施不足。2021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缺乏系统学习,缺少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3次,切实增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全局所有干部已制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计划,提升贯彻执行能力,切实推动我区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三是召开5次局办公会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分析研判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2)关于“在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方面,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不够紧密,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之间交流心得体会3次,不断增强对区委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掌握,提升贯彻执行能力。二是强化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制定完善了《区民宗局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了3次全体党员干部民族宗教政策学习讨论会,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我区民族宗教界出现的新动态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3)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措施不够有力。如贯彻落实《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2020年4月1日)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集中培训和组织学习较少,宣传覆盖面不广,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5次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措施和方案。二是集中组织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民宗干部进行了2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三是以组织辖区18个宗教场所实施“四进”(国旗国歌、宪法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活动为抓手,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式不多”的问题
(4)关于“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方式单一,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主流文化思想宣传不够,营造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大局的创新载体抓手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干部对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健全完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级干部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新格局。二是积极探索新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民族宗教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共走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抓手,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和认同,着力画好民族宗教同心圆。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5)关于“针对新形势下信教群众的实际情况,缺乏运用社会多元化治理理念和有效的监测手段,对我区18个宗教活动场所跟踪检查较少,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底子不清;对互联网非法传教缺少长效化、常态化打击机制;缺少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应急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召开5次局办公会议,运用社会多元化治理理念研究制定新时代有效的监测手段,加强对辖区宗教场所的检查频次,组织场所教职人员定期对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进行了解摸排,并形成台账资料定期上报区民宗局。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未经许可开展网上宗教活动、发布讲经讲道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持续开展网上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清理工作。三是编制《碑林区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进行2次针对性培训,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6)关于“面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紧密,没有真正做到从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出发,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差异化扶持政策的力度不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的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3次,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的法规政策,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尽责、为民务实清廉的能力。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充分发挥广泛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的优势,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自觉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6次,通过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少数民族在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困难,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市民委举办的就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服务工作。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4.关于“调研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7)关于“面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班子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较少,对基层实情掌握不实、不广泛,没有挖掘归纳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不能提出更好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如对我区部分宗教场所调研时,汇报听得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后续跟踪问效的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街道、社区、宗教场所和民族企业进行走访调研5次,共同探索研究民族宗教等工作。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完善《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组织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街道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协理员的交流、沟通。三是加强对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发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作用。组织召开区、街(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专题性会议3次,交流经验,研讨工作。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区、街、社区三级工作网络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区、街、社区联动机制,制定《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工作制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管理服务到基层,把隐患消除在基层。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8)关于“民宗局现有党员3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统战部党支部,参加统战部党支部党建活动,没有成立党小组,政治理论学习较少,没有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安排,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领导干部两人,副局长是民主党派人士,无法成立党组,干部党员两人,党员关系隶属于统战部党支部,其中一名党员干部目前长期在丹凤县挂职,暂时无法成立党支部。二是按照统战部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个人自学,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保证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在每次召开的局办公会议中将党建工作同民族宗教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6.关于“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不够牢固”问题。
(9)关于“对我区部分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压的不实,目前只对柏树林、太乙路、长乐坊三个街道各配备了一名民族宗教协理员,街道社区的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兼职)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政策掌握不深不细,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与民族宗教工作需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现有配备的三名民族宗教协理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3次,提高业务能力,由现有三名协理员分别承担八个街道的民族宗教工作。二是组织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员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3次学习,掌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方法,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7.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0)关于“民宗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习次数不多。2019年没有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020年仅有1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制度,组织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党风廉政、业务知识等多方面学习培训5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落实党管治党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政教育专题活动5次,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革命教育片5次;专题开展局长就党风廉政建设讲党课5次,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筑牢反腐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1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2020年区审计局在对原局长离任审计时指出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虽经整改,但2020年仍出现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资金2313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区级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加强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业务,进一步规范单位现金结算管理行为。二是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规范培训和学习3次,促进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如实、正确、完整反映财务会计信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减少现金支付业务。现已按时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在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具体指导下,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所取得的初步整改成效与区委的要求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区委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举措,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的巩固和深化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动区民宗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从政治的高度看待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不断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有序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坚持政治统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彻底整治作风痼疾,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不断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正确贯彻好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不断巩固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局。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整体质效。
(四)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将改进工作作风融入到各项具体任务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新局面,进一步发挥区民宗局在民族宗教领域的桥梁纽带和指导建设作用,为碑林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625269;邮政信箱:碑林区南院门27号;电子邮箱:495508077@qq.com。
西安市碑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