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8月25日,十四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织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确保从思想、组织、制度和实践层面解决问题,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妇联工作的动力,通过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妇联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坚持责任担当,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区妇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1)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妇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碑林区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曼丽、副组长韩丹、成员齐爱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办公室,办公室地址南院门27号3号楼118室,由韩丹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妇联干部卜菁菁、翟芬利、张瑾瑄组成。
(2)抓实责任分解。对照区委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区妇联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 大类 8个问题,提出21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全会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3)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共制定或修订各种制度办法12项。目前整改工作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被巡察党组书记姚曼丽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迅速安排并带头整改,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工作作风、重大事项请求报告、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尤其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从党组成员到干部职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 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并承担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件件有回音。截至12月底,共制定21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毕事项21项(其中列入长期坚持事项21项),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制度12项。
2.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区妇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引领服务联系为主责,以深化妇联改革为着力点,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有力抓手,在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家庭建设、维权维稳、党的建设等方面求突破,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目标考核各项工作任务。碑林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荣获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区妇联荣获碑林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争先进位奖”;区妇联党支部荣获碑林区直机关“三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党组制定实施的2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1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学用结合有差距。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仅满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传达,在学深悟透上下的功夫不足,认识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规范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完善《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学习制度》,将学习贯穿工作始终,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一是每周集体理论学习交流讨论一次。二是每月底主题党日学习活动一次。三是按要求参加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同时,依托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习系统等平台打造学习阵地,区妇联每位干部完成陕西干部网络学习50学时,“学E西安”、工会等在线平台学习,参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完成率100%,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为妇联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充电补钙,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②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找准妇女工作的切入点。一是聚焦“放大格局、找准定位、严实作风、勇争一流”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明确的六个方面检视问题,作风建设专题行动明确的三个方面重点问题和五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通过书面发函(通知)、设意见箱等方式,广泛虚心听取机关单位、基层妇联组织、妇女群众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开展全区妇女儿童及家庭困难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共计走访排查重点妇女儿童1227人次,重点家庭44户,其中家暴1户,完成紧急救助帮扶10人次共计1万元。三是从解决妇女关注、妇女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引领联系服务职责,以善做善成的决心狠抓工作落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关于“2020年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记录,1月10日只是传达学习,学用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为了进一步营造全区妇女合力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区妇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了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全区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收看收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盛况。二是以妇联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诵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篇目,通过“巾帼大学习 今天我来读”云接力专栏发布诵读视频。截止2022年底在区妇联微信公众平台“巾帼大学习、今天我来读”专栏13期,“碑林家风故事汇”专栏7期,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以“碑林巾帼大宣讲”为统领,区妇联组建了12人的巾帼宣讲团,采取报告会、座谈会、故事分享等生动鲜活的方式进行宣传宣讲,把大宣讲延伸到第一线。
②区妇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是在全区98个社区推广建立妇女议事会、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引领职责、推动建立妇联干部维权联系机制。二是科学编制并印发《碑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碑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三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清廉家庭和清廉机关建设等工作,并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布置,用实践践行理论。
(3)关于“贯彻落实十九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基本遵循。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原则,深化妇联改革,实现组织建设新突破。一是打造多元共建共享模式。将妇女工作深度融合到街道98个社区工作中,拓展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领域。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考察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荐并考察了5名优秀的女性十五届政协委员。三是按照省市妇联要求,完成我区省十四届妇女大会6名妇女代表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推荐3名妇联执委获得西安市基层最美妇联执委荣誉称号。四是召开第十五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选举新一届妇联主席。五是创新开展省妇代会代表线上选举工作,确保我区代表推选工作顺利完成。六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妇联《章程》指导各街道在非公企业成立妇女组织2家。七是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发挥妇联干部各自优势,重新进行分工调整,使干部得到多岗位锻炼和学习。
②扎实学习领会本系统的业务知识。一是开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学习。二是组织全区各级妇联干部收看《“新时代新女性”妇女权益普法访谈》节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万家”系列活动,解读《民法典》中婚姻法编、继承法编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国际禁毒日”开展线上禁毒宣传活动,发出“不让毒品进我家”倡议书,举办女童保护讲座3场次、反拐宣传1次,“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 健康生活”线下宣传活动,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举办线上系列宣传5期,印制普法宣传手提袋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册。三是疫情期间,邀请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为11名医护人员家属进行了心理疏导,同时提供线上专业的心理及维权法律援助服务,增强大家抗击疫情的信心。
(4)关于“2018年习近平对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区妇联未能结合全区妇女儿童工作实际,做出相应部署安排,仅停留在读文件、传达文件,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的妇女儿童工作理念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以上率下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因时因势,对标对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指导推动妇联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②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妇联工作实际切入点和着力点进行研究布局,以更实的举措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落地生根。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5)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存在形式化,应付检查现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精心,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照本宣科,只满足上级党组织要求规定动作,党员参与积极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做好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规定动作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妇联工作,精准谋划“自选动作”。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及区妇联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区妇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作表率 严实作风当先锋”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碑林区妇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清廉碑林建设的实施方案》《碑林区妇联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碑林区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方案》等方案。三是围绕4个专题开展研讨交流,聚焦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明确的检视问题,深入查摆问题,积极解决发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具体任务高质量完成。四是根据区妇联维权联系机制,坚持先行一步、作出表率。深入基层一线,对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导检查了解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妇联一手资料,敦促重点工作落实,形成较好的“头雁效应”。
②丰富活动形式、创新学习方法,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在确保开展支部活动聚焦目标不跑偏的前提下,把学习与社区工作日、党员报到等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一是通过“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和“学E西安”等在线平台进行自学,把作风建设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同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密切联系服务妇女儿童的具体行动。二是通过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背离初心的国企蛀虫》《打不通的120》等警示教育记录,推动妇联干部在本职岗位奋发进取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三是通过书记带头讲授“坚守纪律强作风”、“以案促改抓作风,推进清廉碑林建设”、等主题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夯实理论基础、增强行动自觉。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等网络宣传阵地传递正能量,增强意识形态引领。
(6)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对重大部署理解不深、不透,工作缺乏深入思考和全局谋划,在主动思考和全局谋划工作要如何开展、如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凝聚力等方面没有结合实际做细做实,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支部学习的多,研讨的少,学用结合不够,履行职能使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党组全体领导班子认真履职。一是明确党组对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领导方面,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加强对全局工作的谋划和思考,在党组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领导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业务工作进行分工,对党组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也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支部学习的参与度,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研讨讨论,定期召开学习研讨会,改变单一的以会研讨,多实地调研,交流意见,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职能使命。
②加强党组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思考和谋划。一是区妇联党组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现状主动作为,根据新一轮“两个规划”中制定的各项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推动协调我区《碑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碑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出台。二是区妇联党组充分发挥党建带妇建,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做好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律宣传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标准不高,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7)关于“妇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只停留在自查报告、工作汇报、工作总结,2020年到2021年没有对该项工作的集体研讨记录和相关制度建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管理机制。一是区妇联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内容。二是建立《碑林区妇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碑林区妇联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汇报制度》《碑林区妇联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评价制度》规范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管理。
②创新意识形态工作载体,进一步拓展妇联系统和妇女工作领域网上舆论和宣传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一是区妇联在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巾帼大学习 今天我来读”云接力活动专栏,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二是设立“碑林家风故事汇”专栏引导广大家庭自觉投身良好家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8)关于“倾心服务不够,服务标准不高,深入基层特色开展工作不足,针对基层妇女工作特点开展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纵向横向沟通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和指导。一是区妇联领导带领相关干部积极拜访市妇联各部门,寻求工作指导和支持。二是妇联主席参加全市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向其他区县学习取经拓展工作思路。三是加强妇联干部对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学习,进一步掌握妇联组织任务、组织制度等知识,强化对基层妇联工作的指导,规范妇联工作。
②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活动,区妇联干部主动与街道妇联对接,下社区访民情,了解妇情民意,指导基层妇联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积极争取省市妇联五类民生项目资金29.9万元,用于维权服务中心建设、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和“性别平等进校园”宣传等项目。三是春节期间走访慰问30户低收入贫困妇女,为她们送上慰问金共计9000元。四是联合爱心企业为贫困农村妇女儿童奉献爱心,赠送价值8600元的“健康大礼包”。五是积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联合包抓社区,做好各类抗疫服务工作。六是大力宣传妇女“两癌”预防知识及免费筛查须知,救助辖区两癌妇女6名,发放救助款共计4万元。
(9)关于“妇联考虑妇女群众实际需求,开展爱心服务、送温暖关怀等活动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继续整合和完善“西安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碑林分站”和“碑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是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碑林分站的基础建设,设置了集信访接待、咨询室、谈心苑为一体的区域办公模式。二是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集12338维权热线接听、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综合维权服务平台。三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维权工作专题会议,针对重大案件问题,及时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解决,确保维权案子件件有落实,处处有回声。
②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工作合力,完善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机制。一是组建了80人的志愿者和由9名律师、13名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为辖区妇女群众提供婚姻家庭心理疏导及危机干预服务。二是及时开展全区妇女儿童及家庭困难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共计走访排查重点妇女儿童1227人次,重点家庭44户,其中家暴1户。三是完成紧急救助帮扶10人次共计1万元,并对我区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特困紧急救助,发放救助款项22000元,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面临的实际困难。四是做好日常来访接待工作。截止目前共接访案例144例,结案率100%。其中婚姻家庭权益126例,占比87.5%,其他18例,婚调委调解案件6例,结案率100%。五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妇女儿童维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六是碑林区律师家事调解室成立,与司法局为8个街道律师家事调解室进行集中授牌。
(10)关于“在走访企业、座谈反馈中了解到妇联指导企业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发挥“联”字优势,激发妇联执委的作用。一是打造多元共建共享模式。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原则,将妇女工作深度融合到街道社区党委工作中,拓展妇女儿童之家工作领域。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考察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荐并考察了5名优秀的女性为十五届政协委员。三是按照省市妇联要求,完成我区省十四届妇女大会6名妇女代表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四是召开第十五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选举新一届妇联主席。
②充分发挥党建带妇建作用,推动“四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一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妇联《章程》指导各街道在非公企业成立妇女组织2家。推荐3名妇联执委获得西安市基层最美妇联执委荣誉称号。二是延伸妇联工作触角,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积,将更多妇女姐妹纳入妇联保护、服务的范围中来,团结引领更多妇女群众,使更多“四新”领域女职工能够感受到妇联娘家人的温暖。
2.关于党员干部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11)关于“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严谨。把思想意识放在不碰红线和不触底线上,没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聚焦“放大格局、找准定位、严实作风、勇争一流”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一是区妇联党组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召开会议,传达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强化学习转作风,扎实整改求实效。二是通过书面发函、设意见箱等方式,虚心听取机关单位、基层妇联组织、妇女群众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深入查摆检视问题,动态完善本会作风建设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动态更新整改情况,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查摆问题,找准自身突出问题和不足。二是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党员公开承诺书”活动为抓手,和所有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履行岗位职责作出承诺。三是积极开展干部“大下访”、“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及特困家庭结对帮扶活动,从倡导为基层、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做起,把学、改、做有机统一起来。
②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切实解决好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建立《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在岗离岗告知制度》《碑林区妇女联合会首问责任制》《碑林区妇女联合会服务承诺制度》《碑林区妇联AB岗工作制度》,形成要求从严、制度从严、惩戒从严的氛围,倒逼干部干事,切实解决“慵懒散浮推拖”问题。提高妇联干部的担当履职意识,始终做到面对工作不推诿、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困难不绕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气神。
(12)关于“2018年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修订《碑林区妇联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前要进一步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准备对照剖析材料,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②制定《碑林区妇联会议记录制度》,落实区妇联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会议、支部会议和党风廉政会议由区妇联办公室负责落实专人记录,分类别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细。
(13)关于“2017、2018年《中共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严格把关审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避免出现报告雷同或连用现象,开展正作风、改文风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做好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做到内容客观真实,坚决防止照搬照抄网上材料、与上年雷同的现象。
②实事求是开展好2022年度区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工作。高度重视报告雷同问题,在报告形成过程中坚持从妇联实际工作出发,既要肯定成绩和长处,也要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积极接受主要领导审核把关,防止报告再次出现雷同。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度不够的问题
(14)关于“党组班子在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方面仍有不足,‘一岗双责’用力不够均衡,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抓业务用力多、抓党建用力少的问题,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区妇联党组强化政治担当,更好履职尽责。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深刻认识到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要在工作中形成重视党建设、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把高度重视体现在行动上,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将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促进妇联党建和业务工作一体推动、深度融合。
②区妇联党组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两手一起抓,两手都要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聚焦家庭助廉工作。区妇联联合区委宣传部和区委文明办制定下发《碑林区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区广泛开展清廉家庭建设活动,向全区发出《碑林区清廉家庭建设倡议书》。在公众号上开设“碑林家风故事汇”专栏,每期邀请不同家庭以讲故事或者诵经典的形式讲述自己的家风故事,联合区教育局,组织我区各个学校开展“好家风伴我行”家风故事汇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线上普法讲座,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为奋力谱写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15)关于“调动干部工作激情和活力不够,区妇联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创新开展工作的激情不够,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一是聚焦“放大格局、找准定位、严实作风、勇争一流”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明确的六个方面检视问题,作风建设专题行动明确的三个方面重点问题和五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通过书面发函(通知)、设意见箱等方式,虚心听取机关单位、基层妇联组织、妇女群众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党员公开承诺书”活动为抓手,和所有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履行岗位职责作出承诺。三是落实“三联一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通过定期深入联系林雁社区党委,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评议”制度,常态化参与疫情防控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重点工作,深化结对共建,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为全体党员干部更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当好排头兵提供方向。
②多渠道畅通选人用人途径和方式。一是通过组织部干部调研等多种形式,向组织反映优化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截止2022年底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调入干部2名,进一步优化妇联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二是用好职级晋升政策,2022年9月对符合条件的1名科级干部及时进行职级晋升,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干劲和活力。
2.关于组织生活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
(16)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组织生活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创新,对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少、创新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按照省市区委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书记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真正把党建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
②以创建“四星级”党支部为目标,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建设。一是严格党员管理,强化班子成员党建责任,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明确支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联一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定期深入联系林雁社区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评议”制度。三是深入落实“旗帜领航、红映碑林”六大党建行动,发挥党建在维护妇儿权益、家庭家风家教等领域的引领作用。
③丰富党建活动,强化宗旨意识。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重温了入党誓词、开展“双亮一承诺”活动、参观了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等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3+X”主题党日的形式与内容,确保了党建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17)关于“上期巡察提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缺少支委会对支部建设工作的专题探讨和研究,发挥堡垒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修订《碑林区妇联支部委员会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对支部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号召全体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②一是严格履行党支部换届程序,按区直机关党委要求时间节点,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新的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制定《碑林区妇联会议记录制度》,落实区妇联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会议、支部会议和党风廉政会议由区妇联办公室负责落实专人记录,分类别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细。
(18)关于“2019、2020年未见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员民主评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按照修订好的《碑林区妇联支部委员会制度》,召开支部委员会对2022年第四季度的区妇联党支部工作计划进行细化讨论,并督促落实。
②做好党内组织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区妇联党员民主评议,并参照《碑林区妇联会议记录制度》规范完成会议记录。
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制度不够严的问题
(19)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等制度执行不严,廉政教育宣传内容不丰富,载体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立体式、多维度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碑林区妇联会议记录制度》,落实区妇联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会议、支部会议和党风廉政会议由区妇联办公室负责落实专人记录,分类别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细。
②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易于参与、便于吸收的活动形式。一是扎实推进“清廉碑林”建设工作,在区妇联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内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体观看廉政教育片。三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区纪委、纪检组关于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工作的相关通知。
(20)关于“2018、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不详实,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参照《碑林区妇联会议记录制度》进行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研究部署区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的心得体会的情况,要求记录人员必须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
②严格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情况。党组要对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纠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2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近五年年初没有研究部署情况,没有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并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区妇联党风廉政工作。
②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好《区妇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常抓常新,保证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美收官。
三、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标准、传导压力,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任务,为开创我区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为助力碑林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一是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进入实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扎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回顾研究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党组和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以上率下,层层夯实。着力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把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持分类施策,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坚持持续用力、深整实改,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三是推进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责,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推进妇联各项工作,做好以巡察整改效果推动全区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9625215;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邮编710068;电子邮箱:1271771528@qq.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