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区委具体安排,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月13日,西咸新区联动交叉巡察组对碑林区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4日,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指出3方面15类30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条。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局党委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区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把本次巡察作为一次政治检验,认真筹备巡察动员会,安排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配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并结合巡察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反馈会,召开9次专题党委会,主动全盘认领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同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中期推进会和全区校园长大会,详细通报整改进展情况,仔细剖析难题成因,督促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2.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工作动员会、推进会,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以抓问题落实来检验工作的成效,切实提高党委领导决策的科学性,真正将整改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将查缺补漏转化为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逐项针对分析,逐条细化措施,切实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路线。同时,严格落实“1+N”整改要求,要求各科室根据牵头问题形成巡察整改子方案,各校园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切实夯实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到天,对方式方法上的问题,从严管理,立行立改;对机制制度上的问题,或修订或出台新的工作制度,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制度支撑,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一以贯之坚持整改的政治要求、工作纪律和目标任务,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8个,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常态过问整改进度,实地检查整改实效;随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对整改问题追踪问效,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针对性措施;并指导责任科室、各校园紧盯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时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将巡察反馈的每一条意见和每一项要求都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按照整改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围绕“六个方面”,联系班子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刻对照检查剖析,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切实回应群众对教育的期待、诉求,全力以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局党委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精准把握新情况,吃透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逐步完善了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3.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局党委紧密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人夯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同时,在整改中坚持举一反三,以普遍性问题整改带动深层次问题解决,以现象化问题整改带动体制机制健全,以思想意识方面问题解决带动实际发展举措创新,切实实现整改工作有层次、多阶段、全覆盖。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教育局党委制定实施方的90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90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深入。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学习不够深入扎实系统,形式比较单一,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通篇抄笔记的多,结合实际谈心得谈体会的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以《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两会”上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等为主题,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研讨和班子成员个人自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②丰富党员活动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群众宣讲,选送宣讲视频30余个;参加“我与‘学习强国’的美好相遇”主题征文活动、“弘扬延安精神 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 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征文活动,收集征文50余篇,报送优秀征文10篇;组织500余名师生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进”宣讲暨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组织300余名师生参加“弘扬延安精神、续赓红色血脉——延安精神进校园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题网络培训等,牢记初心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③组织多场宣讲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第二保育院教师白桦同志为机关全体干部做全国“两会”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讲报告会;评选“学习强国”优秀宣传员;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60余次,广大党员教师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撰写学习心得,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理论学习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习近平总书记“把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的重要意义理解不够透彻,将立德树人的重点集中于基础教育领域,兼顾辐射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不够,立德树人全学段体系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更新学习计划。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干部个人自学的学习计划,及时学习党和国家最新教育政策,制定《2023年度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局班子成员自学10余次。机关干部和党员教师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确保学思悟践、知行合一。②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思政教师培训。打造3个区级思政课一体化研训活动基地,中、小学教师共同备课、上课、交流研讨,形成中小学一体联动的培训、交流机制。在小学阶段主要将“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思政教育,促使学生在探究式学习中形成既定道德情感;初中阶段将“思想品德”和“红色研学”活动结合,促使学生在体验式学习中打牢价值观基础;高中职中阶段将“思想政治”与“延安精神进校园”等活动结合,促进学生在互动式学习中提升政治素养。承办陕西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启动仪式、开展“大汉天成 华夏有礼”成人礼活动、“立足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重点学科建设、五四青年节活动,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继续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再生、净化、体验科技节约资源——科技之春”活动、劳动实践基地、小葵花爱心义卖、中小学击剑比赛、象棋比赛、防震减灾安全演练、国防教育、读书月活动、舌尖上的课堂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600余场,培根铸魂育新人。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有差距”问题
(3)关于“对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要求贯彻不到位。局党委2020年1月、2021年8月先后两次调整校级领导,2021年5月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没有把《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的要求落实到位。目前全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的占比45.8%,比例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摸排我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设置情况。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吃透文件要求,全面摸排我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设置情况,确定调整策略,结合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推进落实。②研究制定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对照当前我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设置的实际情况,形成落实具体措施,制定《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方案》,规范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按计划分层分批次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和班子配备,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4)关于“优质均衡创建部分指标不达标。陕西省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指标规定: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和5.8㎡以上,目前碑林区学校达标率仅38.5%。陕西省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指标规定: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和10.2㎡以上,目前碑林区学校达标率仅4.6%”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快推动校园建设项目。科学制定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等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开展项目包装策划,加快学校改扩建速度。财政教育经费总投入8.56亿元,争取各级专项资金3.07亿元,其中教育建设项目资金1.66亿元。完成西安市第八十二中学改扩建项目与碑林区五味什字小学新建项目,新增学位1270个。西安市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与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太乙分校新建项目正有序推动,完工后预计新增学位2100个。②深入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遴选确定2022年市级第二批“新优质成长学校”10所,争取硬件项目建设资金2782万元,软件203万元,“一校一策”进行环境改造和质量提升,将基础建设、校园文化和育人功能相结合,全方位打造“品质校园”,推进学校稳步特色发展,持续多措并举,努力推动优质均衡创建指标达标。
(5)关于“职业教育现状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企业兼职教师紧缺。碑林区“双师型”教师28人,低于65%的核定要求;企业兼职教师3人,低于20%的核定要求。在培育服务经济发展的创新性人才方面还有不足。2019年以来,中职学校毕业总人数为881人,除升入高职院校的736人外,直接就业人数仅93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职校“双师型”教师的配备与培养。加强与企业合作,聘用企业兼职教师,促进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0.83%。②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调“就业与升学”并重。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紧扣中高职深度贯通重点,按照“中职为基础,高职为主导”的原则,加强与高职院校对接,坚持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优质生源,与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持续开展“3+2”合作办学,与4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鼓励中职学校学生参加高职单考单招和职教高考,多措保障毕业生就业率持续提高,目前区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③深化职业教育“名校+”,积极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紧盯行业发展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定位,市第二十六中学与综合职专组建职业教育“名校+”共同体,派驻校级领导1名,公共基础课教师3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带动中职学校德育和公共基础课程教育教学提升,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以“名校+”为强劲引擎,驱动碑林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到位”问题
(6)关于“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不到位。部分学校反映按规定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标准较低,特色课老师欠缺。课后服务评价手段和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仅以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多少为评价标准。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补课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市教发〔2021〕57号)执行,小学每生每月不超过140元,中学每生每月不超过100元。组织各学校制定课后服务费用管理办法58个,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工作,严格管理课后服务费用的收支,确保课后服务费合理使用,保证课后服务工作平稳开展。②建立完善五项制度。印发《碑林区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生减负要求和学校实际,健全课后服务各项保障,制定了考勤、辅导、值班、安全、奖惩等10余项课后服务工作制度,使课后服务结果可视化、可操作化。建立包校督查制度,教育局干部包校、科长包片、局长包区域,常态化对学校“双减”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建立学生追踪制度,对未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放学的去向进行追踪,掌握学生去向,做到在家庭学习学生有监管、有记录、有反馈、有结果;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设立第三方机构和志愿者评估退出机制;建立督学督导制度,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将“双减”督导列为教育督导重点工作。③做到五个全覆盖。每周五天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全部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应开展课后服务的58所非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施课后服务,覆盖率100%。实现有能力教师全覆盖,有需求学生全覆盖,学科门类全覆盖,更好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7)关于“培训机构整治还存在问题。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前期收费标准不合理,存在资金管理违规操作,经过整治目前仍无法向群众全额退费,导致此类问题引起的信访问题时有发生。目前碑林区涉及教育行业管理的仍有9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涉及退费金额1611万元、人数1957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退费难机构销号工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协调退费及风险管控工作专班,制定《碑林区“暴雷冒烟”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对9家机构分别制定子方案。9家“退费难”机构家长已至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经市教育局同意,均已上报销号。②优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排查机制。制定《碑林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网格化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排查工作纳入现有街道办社会网格化治理机制,明确街道、教育、政法等部门和社区网格员工作职责,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原则,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方式,延伸监管触角。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五一假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会同区科技局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全区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40人次,累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800余所,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机构26所。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排查与材料规范管理,防范“卷钱跑路”。印发《碑林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排查防范“卷钱跑路”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无证照培训机构开展清理整治,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部纳入银行监管,严查培训机构‘超期限’‘超上限’,针对已注销机构利用原有师资、原机构名义违规经营”5个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通知》,要求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及人员资格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选用相关培训材料开展全面自查,签订《承诺书》50余份,并将合规材料上传至“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服务综合平台”。④完成2022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强化“双减”政策宣传。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至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目前,已全面完成61家校外培训年检工作。利用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并明确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与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支付额度,同时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缴费,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等票据资料。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8)关于“对思政课建设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未达到每学期听思政课3节、全年6节的要求,有的学校思政课形式单一,研究探索创新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加强思政课建设力度。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中关于思政课建设的考核指标,全面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听思政课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听思政课考核,加大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的督查力度,局党委书记参加西安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交流座谈会并交流发言,局机关和学校班子成员讲听思政课200余节,切实推动学校思政课形式的多样化、丰富化,不断提升思政课育人成效。②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推进思政课队伍建设,提升思政课堂质量。发挥“名师+”研修共同体作用,开展思政课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名师送教”活动;承办西安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文明实践宣讲暨“开学第一课 思想道德教育”市级示范课活动,11名教师在西安市“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微报告评选”活动中获奖;举办2023年中学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培训会,50余位教师参加;举办2023年小学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区级教学评优活动培训会,60余名教师参加;开展2023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区级教学评优活动,采取视频光盘报送评审方式,报送作品117件。③在各校园开展系列活动,让思政课活起来。组织“续赓英烈精神、汲取奋进力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学习雷锋好榜样,争做雷锋接班人”等系列活动,开展博物馆进校园、参观农耕博物馆、小小讲解员走进博物馆、大话唐朝博物馆公开课、非遗博物馆志愿服务、西安事变主题教育等特色活动,深化学习体验,开阔学生视野,浸润学生心灵,培育学生思想品德。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9)关于“发文存在照搬照抄情况。局党委2020年5月印发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中,出现“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内容,局党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附则中出现“本规则由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等内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机关公文收发文制度》,对文件起草、阅改、签发、核稿、定稿、印制、核对、分发等环节提出统一的规定。已于2023年5月正式印发局机关各科室。明确要求拟文人员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文稿的草拟、审核把关工作,以保证文件质量。②明确起草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在签审文件各环节的责任,以区教育局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局党委书记批准;以区教育局名义印发的一般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以区教育局名义上报的各类报告、涉及“三重一大”及招生计划、通报、批复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后,局长签发。实现逐级审核、各负其责,全面提高发文水平和发文质量。③对2023年以来所有发文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通知78份,报告18份,函49份,对不合规的均已进行纠正。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发文全流程培训,指出常见问题,提高发文质量。
(10)关于“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审查把关流于形式。明察时发现,钟楼小学在2019年至2021年校服征订过程中,共有两家不同的校服供应企业为其生产供应校服,但是委托生产合同中显示该两家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问题原因进行核查。钟楼小学在2019年—2021年校服征订过程中,共有两家不同的校服供应企业为其供货,经查两家企业实为一家,是因为原企业更名造成。②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程序。严格落实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各校科学组织实施,督促中小学建立和落实校服的验收检验、合同“双登记”、产品“双送检”制度。③加强各校校服的采购环节监管。明确各中小学校服采购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注重校服采购过程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夯实学校校服采购行为落实责任,确保各环节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杜绝“问题校服”进校园。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
(1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2021年度局机关和有的学校在资产购置会计凭证后未附验收入库单。有的学校固定资产卡片登记不准确,登记的资产使用状况与实际不符且清查盘点后未更新,资产实物账与财务明细账增加值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专项工作会议,修订《碑林区教育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本次巡察涉及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各单位梳理近3年固定资产账,查漏补缺,规范资产管理。截止目前,涉及问题的7家单位已经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②进一步加强对各校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考核,对各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教育系统财务月例会制度。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法人制,要求各单位内部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准确登记资产总账、明细账,确保国有资产账账、账实、账卡、账表相符。做到有章可循,形成长效机制。
(12)关于“公务用车经费超支及公车使用登记不规范。区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40万元,支出决算25.67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90万元,支出决算22.93万元,2019年、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局机关2021年公车使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已将各校上级公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并将各校公车预算单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经费。2023年4月,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召开全区公车管理专题会,局机关公车预算将纳入机关事务局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按步骤有序实施。②制定《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已于2023年5月正式印发局机关各科室。③局机关公车所有权移交区机关事务局。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启用网上派车系统,区教育局发出用车申请,登记事由、去向、用车时间、办事地点,能合并派车的尽量合并派车,严禁公车私用,提高使用效率,区机关事务局同意后方可出车。在公车使用过程中,科学合理安排行车路线,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实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节省运行成本。④开展公车驾驶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2023年4月27日,结合区纪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和区机关事务局印发的公车管理通知,对公车管理员和公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驾驶意识,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1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有短板。对碑林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6所学校建设项目,区教育局制定的《碑林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没有以规范性文件下发,对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建设任务、建设责任划分不明确。上述文件中规定的“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合同价款30%的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合同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缺乏相关政策法律依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梳理上级部门相关制度,重新修订并下发《碑林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碑教发〔2023〕36号)。新办法已删除“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合同价款30%的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合同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条款。
②进一步加强对各校园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2023年4月27日,碑林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对我区教育系统2个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实地督查,要求各项目学校严格执行《碑林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建设项目重点要求,做好教育系统项目建设,相关科室对项目建设进行不定期抽查,形成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③成立各建设项目工作专班。制定专班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加强项目施工监督,全面掌握施工进度,严把质量关,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有违规之处。含光中学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陕西宇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不符合住建部财政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教育局认真梳理上级部门相关制度,重新修订并下发《碑林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15)关于“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还不到位。实地调研时发现,沙坡小学进出校园道路两侧私家车、商贩占道严重,原预留8米通道只有3米可通行,因该道路权属存在争议,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道路拥堵和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目前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消除隐患。反馈问题后,我局立即联系太乙路街道办,协调解决沙坡小学校园周边问题。2023年3月31日,太乙路街道由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城管、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学校等6家单位开展“攻难点、治顽疾、促发展”综合执法行动。对通道内的车辆进行拖移、对商户外摆进行规范、对无证游商和以车代店行为进行劝离和取缔,对通道两边的绿化墙进行修剪整理、对下水道进行清掏、对路面油污进行冲洗,并安装护栏设置学生上下学专用通道。目前隐患已整改到位。②夯实安全责任,持续做好隐患摸排。与各校园签订《校园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130余份,层层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共召开5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安全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隐患线索摸排工作,发挥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整改安全隐患30余处,确保风险消除到位。③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区教育局联合区委社会治理办、公安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修订完善《碑林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度汛应急预案》,印发《碑林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岗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各校园建立护学岗公示制度,设置公示牌130余块,持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有效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16)关于“教师缺编缺额情况比较严重。目前碑林区涉及教师缺额缺编公办中小学和职业学校48所,涉及教师缺编585个,缺额767名,对外招聘临聘教师433名,临聘教师工资支付不符合陕西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完善编制配备。按照省委编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县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用编申请和2023年市县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陕编办函〔2023〕26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各区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我局针对全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短缺、结构不优等问题,结合学校实际,与编制部门积极沟通,及时向编制周转池申请编制,补充急缺岗位。2022年共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周转事业编制95名。2023年度我区所属事业单位申报使用陕西省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编制13名。②通过多渠道引进人才,逐年分批引进一定数量的高素质人才进入碑林教师队伍。通过进校园招聘、免费师范生接收、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加大从重点师范院校招聘研究生学历新教师的力度,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23年,我区共招聘教师169名,其中进校园111人、高层次38人、公开招聘8人、接收公费师范生12人。区委编办正在拟定区级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区教育局已积极协助区委编办完成教育系统临聘人员的情况摸底及调研工作,待正式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督促各校合规合理选好用好临聘教师。
(17)关于“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质量有差距。辖区内名校较多,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家长热衷于在西工大附中、铁一中、大学南路小学、铁五小等热点学校学区内购房落户,热点学校承载生源压力大,而钟楼小学、兴庆小学等,目前只能勉强完成招生计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化“名校+”改革。新组建4个市级“名校+”共同体,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名校+”共同体的深度融合。西安市铁一中学“名校+”共同体入选《西安“名校+”集团化办学在行动》栏目,西安市铁一中学、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被选入《西安市“名校+”集团化办学优秀案例》,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名校+”共同体、西安市第六中学“名校+”共同体、碑林区铁五小学“名校+”共同体、西北大学附属小学“名校+”共同体被选入《“双减”之西安“名校+”优秀案例》。②优化“名师+”工程。充分发挥642个区校级、51个市级“名师+”研修共同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开展教学问诊、视导、领航、送教等特色活动,同时组织开展省市级教学能手区级遴选、区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展示活动和碑林区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今年来,名师领航、名师送教等活动42次,听课96节;84名教师被评为西安市基础教育教学能手;命名39个思政课教学标兵、36个教学能手、48个教学骨干,教师三级三类骨干体系进一步完善。③强化“名校长+”改革。持续推进“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建设,开展线上培训、线上论坛、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学校领导干部管理水平。推进“名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优化校长资源配置机制。今年以来,选派近420余人次学校领导干部参加研修班、领导力提升、网络研修等培训,完成市区两级“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主持人及全体成员考核。④制定《碑林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结合统计年报,逐校建立达标监测台账;召开相关科室、学校两个层面工作推动会,夯实创建责任,逐校研判方案,并按照“5+1”的评价模式对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系统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工作取得实效。⑤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2023年3月30日,区教育局等四部门已联合召开2023年碑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安排工作会,对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⑥持续强化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机制”。目前,已完成全区30所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下一步将强化年检结果运用,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⑦促进保育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以省市试点示范基地园建设、专业大赛、学前教育宣传月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带动引领作用,进一步缩小园际差距。
4.关于“党员干部作风不够严谨”问题
(18)关于“部分局机关干部公文处理水平不高。机关公文处理不规范,部分公文不按正式行文格式发文,无文号、无文头、不加盖印章等。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记录,缺失必要要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明确会议记录装订要求。明确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明确局党群工作科安排专人记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所有会议事项必要要件必须作为附件同会议记录一起装订。②制定《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与《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机关公文收发文制度》。对学习的组织与职责、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形成详细的规定,已于2023年5月正式印发局机各科室。对来文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示、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环节形成了详细规定,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一次公文处理专题培训。对每一个科室的内勤人员进行一对一逐项培训指导,结合实际,细致讲解,全面提高干部公文处理水平。2023年6月1日,召开机关公文处理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培训,明确要求所有科室,在以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局名义发文时必须按照要求形成带文号正式文件或者无号函且加盖印章。
5.关于“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问题
(19)关于“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严格。2021年度局机关和个别学校存在超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问题。局机关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服务费以现金方式向提供服务单位支付款项2.22万元,有的学校以大额现金支付水电费。以上现金结算方式不符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成相关制度修订。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修订《碑林区教育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增加“现金支出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要求下属60余所学校制定本单位内控制度,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处理各项经济业务。②组织召开财务人员工作例会。开展专题工作例会,将巡察组提出关于“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逐一通报,要求各校提高对资金规范使用的重视程度,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为了减少发生现金业务,碑林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园办理公务卡,以公务卡转账形式报销资金,累计办理公务卡350余张。截止目前,各学校已普遍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选择能够刷卡的商户进行采买,有效避免公用经费以现金形式报销的问题。
(20)关于“工会慰问品发放人数与会员人数不一致。局机关工会2019年会员人数68人,实际发放春节慰问品人数92人;2020年会员人数82人,实际发放中秋节慰问品90人;2021年会员人数会费87人,实际发放中秋节慰问品89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规范化工会会费与福利管理。严格执行《碑林区总工会关于推进“陕西工会”APP工会会员实名制认证的通知》的要求,按时按要求收缴会费。要求每位会员按年固定会员会籍。严格按会员登记表发放福利,确保不出现非会员领取会员福利现象,做到慰问品发放人数与会员人数一致。加强基层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规范化常规检查,促进基层工会经费依法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1)关于“局党委指导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细致。经查阅资料发现,2019年来区教育局党委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不够规范。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积分制、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指导基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调整完善局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15个党建工作联系点,覆盖中小幼与社会组织各层面。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掌握党建工作情况,了解党建工作思路和做法,强化督导,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②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述职评议,局党委综合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出21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好,强化结果运用,抓好整改落实。③正在进一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碑林区入党积极分子社区义工服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日常表现积分、突出表现加分、不合格表现一票否决”原则,已落实将入党积极分子社区服务情况作为评判是否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重要条件,组织150余名入党积极分子完成社区义工服务积分任务。④加强教育系统党员“积分制”管理力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修订完善70余份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扎实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局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落实党员全年总积分备案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党员积分情况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紧密结合,已落实将党员“积分制”工作列入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⑤明确党建指导员与其各自负责指导的民办幼儿园。对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的14名党员干部任党建指导员,深入一线指导工作,确保党的工作全覆盖。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区教育局党委在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建议不广泛不充分,谈心谈话内容与组织部门要求不符,有完成任务思想和走过场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时遮遮掩掩,开展相互批评时回避矛盾,提出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委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报告。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重视,明确要求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必须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区级单位、各校园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意见建议之后方可召开。②明确要求针对民主生活会主题,班子成员要开展谈心谈话,深刻检视剖析,直面问题。发言材料要红脸出汗,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对各班子成员发言稿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会,坚决纠正自我批评时遮遮掩掩,开展相互批评时回避矛盾等问题。扎实有力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后各项工作,及时通报召开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措施,从严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3)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多,重点工作研究讨论少。有的党支部会和校长办公会混为一谈,没有严格区分各自的职责职能。有的学校有党小组学习制度但没有发现党小组活动的过程资料。有的党支部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的年度工作计划与上年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情况的督导。局党委将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同时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②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的培训。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认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的重要性,采用学习实训的形式使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明确支委会、党员大会的职能,将支委会与校长办公会明确区分开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讨论研究,不断规范内容,丰富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③进一步加强星级支部动态管理。推动“红映碑林 教育争先”党建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以星级支部创建工作为抓手,落实对党建工作的指导、考核与评定,争创支部党建品牌,创建4个五星级、8个四星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3.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24)关于“少数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截至目前,局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74个,党员人数2080余名。西安市第八中学党支部、西安市第二十六中两个校区党支部等9个基层党支部党员人数均超过50人,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局党委积极做好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措施》和市教育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碑林区教育局党委学校党组织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合理设置教育系统党总支、党支部。
(25)关于“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学校支持党员教师在学校发挥模范作用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多样,没有把党员教师的带头作用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促进党建工作与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入融合。将党的工作与学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压担子、攻难题、做表率,在校园树立起一面面党员旗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②组织开展多种活动。高擎党员旗帜,争创“红烛先锋”,通过“亮党员身份、展教师风采”、“三转三亮一承诺”、设立党员先锋岗、承诺践诺岗位建功、公开党员承诺书等活动,积极发挥各校园优秀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签订承诺书1800余份承诺事项6000余条,使广大教师做有榜样,学有楷模。③在党员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结合教学能手选拔,评选出一批业务精湛的党员教师,在全区开展党员示范课观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教学引领作用,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④进一步发扬优秀党员教师事迹。发掘各校园中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师德高尚的优秀党员教师典型,评选出教育意义强的突出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让静心育人、以德施教成为广大教师的共识,充分发挥党员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问题
(26)关于“局机关存在干部缺编情况。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现有行政编制21人,缺配5人。目前,局机关从直属单位和下属学校借调事业编制人员27人,补充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省考招录中,区教育局7月已招录2名行政编制人员。新招录人员参加培训锻炼,并于2023年9月到岗。②在全系统充分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局机关干部能力素养持续增强,工作效率持续提高,保障各科室正常运转。③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程序。对借调人员数量进行控制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继续通过定向选调生分配、省考招录等途径补充机关干部。进一步加强与区委编办的沟通,争取编制数量。
(27)关于“学校行政管理队伍梯次结构不够合理。在干部管理教育中重提拔、轻培养,没有制定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规划。区内学校校长平均年龄50岁,整体年龄偏大,45岁以下28名,占比16.6%。区内35岁以下学校中层干部占比16.1%”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持续发挥干部考核导向作用。开展2023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目前已完成线上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程序,通过扎实细致考察,进一步掌握年轻干部综合表现,发掘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②多措并举提升储备干部能力素养。组织选派420余人次校园长参与国培、省培、任职资格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持续推进校长赴耀州中学组团式帮扶、西商校长交流等交流轮岗工作,锻炼提升储备副校长、中层干部能力素养。③健全储备干部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定期交流谈心、听工作汇报等方式掌握培养对象成长锻炼动态,注重传帮带作用发挥,鼓励支持后备干部赴区外市外学校重要岗位锻炼,培养提升后备干部独当一面的能力,打造一支敢担当、能作为的中青干部队伍,优化学校行政管理队伍梯次结构。
(28)关于“干部考察执行不规范。2020年、2021年两次中小学领导班子及中层调整共涉及108人,部分提拔使用对象的考察材料中“个人简历、年度考核”等要件缺失,不符合考察材料基本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规范碑林区教育系统干部考察方案。考察前逐条逐项对照资料清单准备,请示区委组织部,统一规范干部考察材料模板,确保任免表等必要文件及时入档,避免考察材料要件不规范等问题。
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29)关于“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混在一起。局党委对教育系统干部的责任追究多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第一种形态”为主,结合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区教育局党委会议事制度》和《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已于2023年5月正式印发局机关各科室,制度明确规定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分别召开,不混开,对相应的参会人员范围、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方式、议事程序,并就决策实施、紧急情况处置等有关事项形成详细的规定。
②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已召开全区校园长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打不通的120》,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尤其是区纪委通报的案例,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将上级纪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转发基层党组织,要求以开会、谈话等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30)关于“开展警示教育频次不高。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手少,警示教育频次不高、方式单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的廉政谈话次数较少,且存在谈话内容与谈话主题不符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警示教育频次,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巡察以来,已组织4次校(园)长警示教育大会,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对招生入学、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内容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尤其是热点学校校(园)长进行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持续加大警示教育频度力度,组织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入行。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区教育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深化巡察工作成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全区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一是高屋建瓴,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始终从政治角度出发分析处理问题,践行“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下阶段,区教育局党委班子继续坚持以身作则,亲自部署推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紧盯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
二是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虽然巡察反馈问题均在有序整改中或已整改到位,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标本兼治,将个例问题延伸至同类问题、相似问题,保证反馈问题整改连根拔起,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建章立制,实现常治长效。对整改工作开展阶段性回顾,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的经验、成效和不足,把好的做法、经验长久坚持下去。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杜绝巡察反馈问题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区教育局党委将以最严的工作举措、最硬的工作作风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将巡察问题深刻整改转化为推动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补齐教育民生服务短板,全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奋力书写碑林教育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513385,电子邮箱bljyzzjj@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