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化思想认识。区总工会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区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巡视巡察有关制度规定等,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党组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从严从实,压实整改责任。区总工会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区总工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主持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将反馈意见3大方面的7类问题细化分解,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29条,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对重大工作亲自协调,重要问题紧盯不放,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牵头负责11项具体整改任务,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标本兼治,细化整改措施。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区总工会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补齐工作短板。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逐个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确保一个整改事项一个子方案、一个整改事项一个子报告、一个整改事项一套整改资料,形成上下衔接、配套完善的“1+17”整改方案体系。同时,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整改完毕、需长期巩固的,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需长期整改的,既紧盯阶段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重大进展,又着眼长远规划,持续完善整改措施。先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机制8项,印发工作方案1个。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总工会党组制定实施的 29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9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重点精读研读少,针对性不强,在贯彻落实中措施还不具体。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工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总工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中,对劳动者模糊的用工关系和分散灵活的就业方式研究不深,有针对性地聚焦这一群体开展亮点服务工作思考不足,办法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列入《区总工会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6次, 举办“学习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解读”专题培训1次,主题教育专题党课3次,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升服务职工工作水平。②成立“碑林区外卖配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碑林区蓝骑士配送行业联合工会、网约车行业联合工会先后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并达成共识,切实维护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碑林区蓝骑士配送行业联合工会荣获2023年陕西省新业态“十佳集体协商案例”。碑林区网约车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2)关于“对工会相关业务法规和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宣传不到位。2021年12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以后,未全覆盖、大范围组织宣传学习,履行“向全区广大职工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等职责任务相对滞后。长乐坊街道总工会对新修订的《工会法》掌握不精准、宣传不到位,致使辖区一企业询问建会政策,办理入会业务,是通过拨打市总工会官方电话来实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购买《工会法》《工会章程》800余册,配发于全区职工书屋、爱心驿站等工会服务阵地,方便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学习。联合区人社局开展“工会+人社”上门普法活动,向企业和一线职工解读《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围绕劳动争议调解、工会业务法规等内容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2期,通过“碑林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会法》修改相关内容,组织全区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开展《工会法》学习宣传,提高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
(3)关于“结合实际工作的创新方法和方式不多。区总工会干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欠缺,由区法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以及专业律师、大学教师等组成的兼职调解员队伍仅每周三安排2人坐班,职工维权问题处置不能有效衔接,兼职调解员来自社会不同工作领域,很多劳动法律专业知识不全面,调解经验不足,职工维权效果不明显,距离职工对工会组织的期望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邀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仲裁员对全区工会干部、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组织区、街两级工会干部参加省、市工会等举办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信访工作能力培训班。②在区人社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工商联、新山海源集团等6家单位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站”,向辖区优秀律师、法律专家学者代表发放“碑林区劳动争议普法宣讲团成员”聘书,不断提升工会维权实效。③修订《工会调解员调解工作补贴办法》,充分激励和调动专兼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与要求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对全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职工利益格局的重大问题调研不多,制定聚焦职工“急难愁盼”工作的举措有所欠缺,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对困难职工调研摸排和已建档困难职工跟踪回访,根据致困原因和脱困诉求研究帮扶措施,扩大帮扶范围,提升帮扶标准。对全区一线劳动者开展“送温暖”“送清凉”慰问,向6名困难职工发放冬季生活补贴、送温暖慰问金以及职工医疗救助金,向8名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助学帮扶资金。②围绕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向辖区用人单位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健康权益。③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市总工会报告原则,向2023年第23次区委常委会议汇报工会工作。向2024年第11次区委常委会议汇报研究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情况。聚焦职工所需所盼,积极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召开区政府与区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和工人文化宫建设、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和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审议通过《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与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
(5)关于“在职工思想教育、法律宣传等工作上,创新不够、形式简单。活动多采用宣讲会、发放宣传册等传统方式,在新形势下开拓创新宣传教育的途径方式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举办碑林区职工工间操大赛、新春音乐会、职工拔河比赛等文化体育活动6场。成立碑林区律师行业联合工会,辖区54家律所,1300余名律师和相关辅助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场。2023年10月至11月,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网络知识测试和网上宪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微视频等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职工1000人。
(6)关于“落实相关政策还不及时。2022年3月在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中,长安路街道长龙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街道总工会递交小微企业经费返还申请表,截至目前资料尚在向上级提交过程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存在返还周期长的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持立行立改,及时与市总工会沟通协调,了解企业返还资料审核情况,持续跟踪返还进度,2023年10月7日通过市总工会将应返还工会筹备金足额返还至长龙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②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会干部赴基层蹲点等工作,以政策出台背景和解读返还流程为宣传重点,加大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顺利返还工会经费。
(7)关于“未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预案,化解矛盾隐患工作还有一定差距。2023年成都某企业职工“加班事宜”舆情发生后,区总工会未对全区下一级工会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职工在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维权等方面的需求,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区总工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健全完善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工作专班机制、信息队伍机制、信息报送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等10项工作机制。②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各类普法活动8场,联合区司法局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3次。③整改期间,投入专项资金购买按摩放松椅、心理沙盘等设施,在区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建成3个职工心灵驿站。积极融入雁塔北路碑林区新就业群体党工共建示范街区建设,建成新就业群体“工会驿站”4个。在张家村街道、区人社局、文艺路街道环南路社区打造提升3个综合性工会服务阵地“职工之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工作重部署,轻检查,督导力度不大。2022年柏树林、东关南街等4个街道总工会没有完成全区工会组建目标任务,区总工会未建立有效的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安排一些工作时结合实际不紧密,下发的文件和制定的工作方案,措施不够具体。在安排部署全区工会系统2022年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中,只是转发了《西安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喜迎二十大 建工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意见》,没有将上级工会要求同我区实际充分结合,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通知》,建立建会入会进度月通报机制,在季度工作例会上,由进度靠后单位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对未能完成2022年工会组建任务的东关南街、柏树林、南院门、长乐坊4个街道,下派区总工会机关干部一对一开展包抓,指导街道开展工作,帮助解决难点问题。②建立奖励激励和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会入会工作的通知》,对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③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全区外卖送餐员行业劳动技能竞赛、第五届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幸福林带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2场,圆满举办碑林区劳模职工创新成果展。
4.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对如何深入职工调查研究、有效收集职工意见诉求、提高工会职工素质、解决复杂维权等方面的问题未进行深入研究。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为基层工会工作提出良法善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在全区工会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聚焦工会组建、阵地建设、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重要工作,深入企业、职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4篇。②组织8名区总工会机关赴基层蹲点干部深入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指导文艺路街道总工会为30名饿了么蓝骑士实现微心愿;组织张家村街道总工会开展网约车司机“送温暖、送健康、送平安”慰问活动;组织长安路街道总工会开展美团外卖骑手“冬季关怀”活动;指导柏树林街道总工会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东关南街街道总工会打造职工心理健康沙龙。
(10)关于“利用工会发挥民生作用不充分。对“爱心驿站”缺乏有效监督管理,致使一些爱心驿站物资陈旧或者配备不到位,不能有效服务于我区户外劳动者。南院门街道古道茶城出现破产倒闭后新企业入驻关门重新装修,但街道总工会未能和新入驻企业及时对接将“爱心驿站”进行迁移,导致工会“爱心驿站”大门紧锁,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持立行立改,组织工会干部实地查看南院门街道古道茶城“爱心驿站”站点,对该站点进行摘牌、撤销退出,收回相关标识及资产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同时上报市总工会备案。②制定《碑林区工会驿站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辖区驿站建设,做好站点报备、审核验收等工作。对已经建成运行的104家工会驿站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管理不善和未达标准的,及时进行变更、撤销和退出,根据职工需求对物资不完善的站点及时补充更新医药箱、急救药品、工具箱、报刊书籍以及雨伞等物资,确保站点管理规范、正常运行。③按照站点建设标准、运行管理、发挥实效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推荐运行管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的站点申报创建星级站点并予以奖励。建成3家智能化“24小时”工会驿站,阿鑫美容美发会所工会爱心驿站荣获2023年全总“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3家爱心驿站荣获市级“五星级爱心驿站”,8家荣获市级“四星级爱心驿站”。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预算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对我区总工会提出2019年至2020年度,部分支出完成率偏差超过5%,区总工会2021至2022年仍存在相关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预算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预算管理工作并安排年度工会经费预算调整事宜,通过区总工会2023年工会经费预算调整报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②制定《年度科室经费支出预算表》,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重点认真填报,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科学、准确的编制年初预算,年中进行调整预算,确保年终支出预算执行率偏差不超过5%。③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发〔2019〕26号)及《陕西省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工办发〔2020〕55号),修订完善《区总工会预算管理制度》。
(12)关于“工会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至2021有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174977元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原路退回市总工会账户和转入其他收入会计科目等方式核销了该笔长期挂账。加强对工会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强化对往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核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断提升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
(1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更新不及时。区总工会财务规章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七条‘工会固定资产按照原值入账,不实行折旧’的条款,没有及时更新财政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工会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完善《碑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增加对工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相关内容。对区总工会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全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
6.关于“党建责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深入推进“旗帜领航,红映碑林”党建活动不够丰富,形式传统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创新性、吸引力不强。主题党日活动多为参观学习或红色观影,特色性的活动开展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鄠邑区水生态保护警示教育中心、西安国家版本馆等地实地参观学习,增强主题党日、政治生日活动吸引力。认真落实“三联一进”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社区工作日”,联合南院门街道印花布园社区开展“社区干部走机关”主题活动,社区干部围绕社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矛盾调解等内容为区总工会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课;组织工会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消防安全演练、送温暖慰问等活动3次,推动区总工会党支部与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5)关于“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没有把党建工作与工会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在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方面,重视程度不高,2022年召开研究24次党组会议,其中涉及党建工作5次,且大部分为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区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党工共建”融合发展,坚持把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1次,涉及党建工作12次。
7.关于“激发干部工作激情的力度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在调动干部尤其是下一级工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激发工作能动性方面,激励机制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工会工作新形势新变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举办工会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现场观摩2次、网络培训2次、交流学习2次。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3次。②坚持用好“三项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交流选拔科级领导干部2名。落实《西安市碑林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西安市碑林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社会化工作者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对优秀社会化工作者进行工作奖励。
(17)关于“干部培训制度形式单一,结合实际工作、具体业务的点、线、面等方面的探讨交流较少,缺少具体案例、具体典型事件的分析探讨,指导基层解决疑难工作的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区总工会机关干部赴西北工业大学国家保密教育培训基地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参观展览、观看视频、参加考试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会干部保密意识。针对建会入会、困难职工帮扶、“网上工会”工作等,通过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等方式对4家机关单位、20余家企业和30余名工会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实效。与新城区总工会、莲湖区总工会、未央区总工会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评价互检,深入兄弟区县示范企业开展观摩学习、座谈交流,实现通过对比找差距,发现差距求突破,实现突破促提升的工作目标。
(四)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工会的全面工作”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围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开展劳模宣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展演等具有“工”字特色的职工文化宣传活动10场,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2.关于“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持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品牌服务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强化工会服务阵地建设,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在全区建成职工书屋3个,工会驿站4个、母婴关爱室7个,职工心灵驿站3个。联合区人社局成立“碑林区劳动争议多元化一站式调解中心”,联合区司法局成立“碑林区外卖配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在基层工会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站”,通过各部门联动,不断畅通职工维权渠道。
3.关于“增强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成效”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举办工会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关于爱心驿站拓面提质增效专题调研报告》《关于在网约车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存在的困难及对策思考》等4篇调研文章。组织8名年轻干部赴8个基层工会开展蹲点工作,聚焦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为基层和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国之大者”,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落实。
(二)狠抓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推进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长效机制。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坚决纠治“庸懒散慢虚粗”,切实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四)强化成果运用,通过巡察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聚焦“六个碑林”,聚力“六个奋勇争先”,做优“千亿级实力城区”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做优做强工会主责主业。聚焦职工“急难愁盼”,切实履行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625205;邮政信箱: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总工会,邮编710002 电子邮箱:Beilingonghui@163.com。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党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