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完善监督机制 促进自办案件量质双提升

来源:秦风网           时间:2024/01/07


 今年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将自办案件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持续保持全面从严态势,以高质量监督、高水平办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自办案件中本级管理干部零留置问题,碑林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区管干部问题线索翻查会议,调取相应案卷进行集体研判,对重点指标数据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督办,持续传导压力。目前,已留置1名区管干部,自办案件立案35件,结案17件,迫回失联的被审查调查人1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751.6万元。严肃查处了某协会部门负责人兼出纳蔺某某、某高校后勤保障部收费员秦某某等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同时,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碑林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发挥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用,信访部门每季度分析汇总全区信访举报情况,通报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派驻单位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会以及“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同区委工作部门加强工作交流、情况通报。

 此外,碑林区纪委监委围绕机制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制作并发放《碑林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适用情形思维导图》,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近两年办理案件中问题线索管理、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和安全文明办案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统一汇总形成台账,并及时反馈相关办案部门立即整改,确保执纪执法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办案。

 下一步,碑林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监督和办案的主要精力放在本级管理干部上,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腐败问题,努力把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碑林区纪委监委)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碑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邮编:710008
网站备案:陕ICP备16014613号-2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